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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這裡,我並非身披捍衛異國戀情或婚姻的盔甲而吶喊。關於此,已經有很多人說過許多精闢犀利的言論,我無須複述,也亮不出更精妙的真知灼見;更何況案案不同,何以一概論之。 文中提到之所以提到異文化的交往,只是做為例子,也是個引子。

我要說的,是偏狹的豆夾眼。



其實關於跟M吃飯的故事(請參閱『客倌,你點的是好女人還是好雞肋?』一文),還有下半段,是我沒說的。

那天,大概是M太沮喪了吧,除了靠夭找不到好女人外,他開始講出一些令我掉下巴的話。

「現在的女人,到三十歲就很奇怪!」M不爽的說著。

我看了看他:「是怎樣奇怪?」

「搞不清楚自己感情在做什麼,唉呀!反正就是很奇怪就對了,我不知道她們在想什麼。反正我看過很多很奇怪的就對了。」M不曉得是太氣了,還是無法舉證,有說跟沒說一樣。

「你有沒有想過?或者是她們之前在感情上受過傷害,所以年紀長了一點的時候就領悟到,其實不需要那麼執著於感情?」搞不清楚狀況,不過我試圖緩和氣氛。

「反正這些三十歲的女人就是很奇怪就對了啦!」又是這句話,我敢保證,這句話在那幾個小時裡,他起碼說了五遍以上。

然後,他下了一個令我瞪大眼的結論:「反正這些女人,到最後不是感情失敗,就是嫁給美國人啦!」

在那一秒鐘,我曾經以為自己耳朵或大腦某一接受部位出錯。不過,我真的沒聽錯,因為「到最後她們都只能嫁給美國人」這句話,我至少有聽到三次。

要不是M正在不爽加沮喪中,我真想請他就下列試卷作答:
一、 試定義何謂『奇怪』之要件,再舉例說明這些『所謂三十歲女人之行為』,並將其涵攝適用至『奇怪』一詞,以見是否該當成立『三十歲女人之行為=奇怪』之結論。
二、 試論述『奇怪』,『感情失敗』與『嫁給美國人』三者間之關係。
三、 試說明在做上述一、二之研析時,有否滲入個人主觀感情失敗經驗、種族歧視先入為主偏見,以及男性主義於西方文化閹割之壓迫的三大扭曲因素。

首先,M從頭至尾未舉證說明所謂『三十歲女人之行為』與『奇怪』一詞之關連性,又驟下結論論以這些女人『感情必定失敗』;最後,更扯出不相關的天外飛來一筆指她們『都只能以嫁給美國人』做終。

我對於M的感情世界瞭解不深,知道他有些感情困擾,也聽見他在罵完該女性之餘,再撂下一句「我看像她這樣,到最後台灣人沒有人會跟她在一起啦!說不定也是嫁給美國人。」

我年少時,氣盛好辯;如今氣虛體衰,對於不甘我事的論調,雖看不下去,如非必要,實在懶得再教育。尤其,駕駛座上正坐的一個冒大火的駕駛,雖然繫有安全帶,為了我寶貴的性命,還是閉上嘴為妙。(註一) 是以,我始終沒有問他『奇怪』、『感情失敗』與『只能嫁美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

只是,對於M的這番話,我感到失望。

我相信一個人感情的不順利,絕對是可以使他說出很多極端激烈的論調的。我年輕的時候,由於當時男友以前的舊女友常常找碴,搞到我心煩意亂,上KTV也是霸道的不准所有人點許慧欣的『第一個找你』(註二)。

但把個人感情的失敗,遷怒到其他男人的身上,再加以東西方甚至種族歧見以論,我實在無法苟同。尤其,他的感情困擾,是打轉在幾個台灣男生與一個台灣女生之間,跟所謂的『美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美國人』何罪之有?

在異地生活有苦有樂,就我自己不愉快的經驗,我絕對會跟別人說,在這裡,有很多人都很現實,也很壞;要罵欺負我的人時,我也可以髒話連篇;但我絕對不會把所有的美國人或外國人,都下同一個結論,甚至拿來扭曲遷怒。

因為,我最受不了的,就是用自己扭曲的固有小框框,來看人評斷人的豆夾眼。




(待續)

註一:不誇張,他當時曾經一度停下來,問我說他可不可以罵完才開車,以免危險。我那時真害怕的緊。

註二:這首歌的歌詞主要是在說,分手後的男女還是很記掛著對方,有什麼事都第一個想到對方,第一個找對方。尤其那一句『過去戀人,繼續交換心事,好像還沒有分離。』機車咧!什麼鬼歌?妳是沒手沒腳沒大腦,不能自己一個人解決是不?歌是好聽,但詞我就是不喜歡。延伸閱讀可參見「分手的男朋友,請自重!」一文。







【本文原刊於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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