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愛情,不負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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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很單純,大概就像住在堡壘中的無知公主般,一直都相信人性本善,從不會主動懷疑別人,對於他人對我說的話幾乎照單全收。例如小姐你很漂亮耶、妹妹很可愛喔、你一點都不胖(註一)、小朋友真聰明、胡桃你真有品味等等,我一定面露喜色照單全收,只消一句:「真的喔?」便把所有客套/虛偽敷衍/言不由衷/強迫說出的話一股腦的收進心中。

我一直相信他們說的都是真的。為什麼?



也沒什麼,不過就是蠢。


今日虛長了幾歲,回想起前塵往事,小白兔隻身闖蕩慾望叢林之路荊棘難行。定心靜思,動筆寫下闖蕩江湖基本保命心法,自省兼反覆默唸,希望下輩子再變成初入江湖的小白兔時能切記之。




前言:
這套武功男性也能練(楊過不都能練玉女心經了咩),只是我以女性角度出聲而已。欲練此功,毋須自宮,沒那麼大犧牲,只需把性別代換一下就好。



第一式:
「最安全的長相反而可能是最危險的長相」

這世界上不是只有帥哥才會劈腿,醜男劈腿其實比比皆是。固然你在pub見到高大挺拔的有型男模是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有劈腿可能性,但請千萬不要忽略平凡無奇普羅眾男的無窮可塑性。大隱隱於市,敝人平生被劈的最慘的的一次,凡而是眾男友中長相身高均敬陪末座者,年少青澀的我對這吃小白兔的豬完全沒有防備。

既然該八爪A男(其實豈止八爪)既不高又不帥,何來劈腿本錢與功力?朋友們,目光不要如此短淺,這世上劈腿的工具不是只有高帥好嗎?女人是交(不是「媾」,謝謝。)心的,我是說,女人是交心的。只要你臉皮夠厚夠無恥嘴夠賤,女人的心總是很容易被偷的。這又再度證明世界上沒有銷不出去的男人,只有臉皮不夠厚的男人。

我當時年少不察個性衝動,是以觀察期相當短淺。見八爪A男(自然當時並不知)對我關懷備至、甜言蜜語,見其家世清白、學習認真(為什麼小女孩總是看一些無聊的東西),便傻傻地陷下去。不幸當時又恰逢我的轉型期,我立志要從一位不識相兼妻管嚴之嬌嬌女,轉型成為溫柔識大體的熟女,還不時提醒自己要上道些(真悲哀…)。於是所有李炳輝先生都看得見的疑點,以及忍者都不能忍之惡劣行為,我都一股腦地默默接受。八爪A男是我見聞奇談錄之經典首座,他的眾多不可思議行徑至今無人能敵(不需細說這個故事是因為本文訴求並非主打我有多蠢)。據我個人淺薄有限的資訊顯示,彼時同一時間被劈者橫跨美國東西岸,遠至香港新加坡等亞洲地區(註二)。然世上豈有如此誇張之事?豈同時有如此多蠢女人?又豈有如此能人得同時劈N女?(不用問我N等於多少,因為我也不知道)如果有人如此告訴我,我定不相信,認為他在胡吹。但就是有,我即便再單純(=蠢),倘非親身經歷過也絕不信之世上有如此荒謬之事。然而上帝往往是最偉大的編劇家,再奇情詭異荒誕的劇情都編織得出。現實的人生往往比好萊塢電影或藍色蜘蛛網還精彩離奇。去問問蹲在街角的古惑仔,說不定他會告訴你一簍子比無間道還悲情動容的故事。

所以說,你以為找一個不帥的男人就一切無虞了嗎?別傻了。你可以不因一個男人高帥而選擇他,但千萬不要因為他不帥而選擇他。外表固然是膚淺的,以為沒有外表就不會有人來搶這種想法更無知。你會選的難道其他女人就不會選?你以為安全的難道其他女人就不會認為更安全?誠然外表優質的男人有更多危險的誘惑在招手,沒有誘惑的男人並不代表他就不會蠢蠢欲動。人的誘惑不僅來自外界,內心看不見的惡魔才更令人畏怖。外表與內心的慾望,並不會成正比。據我拿周圍朋友統計的不負責數據結果,對女性朋友劈出魔腿的醜帥各佔一半,各有妙招,學歷身家沒有正相關值,不過往往被醜劈的女性同胞傷害比較大,大概是完全沒有料到賠率九十九比一的冷門馬也能跑出。

如果你選擇男人是因為覺得對方外在條件不佳,因而不會有外遇劈腿之虞,那當對方真的出軌時,你不虧大了咩?與其因為安全感而在帥與不帥之間苦惱,還不如去煩惱要選擇愛你的人或你愛的人,甚至是有錢的人或沒錢的人還比較實具意義吧。

這第一式並非要你以貌取人,反正都要被劈不如選帥哥比較賺。事實上是1. 不要以醜=安全的等式去過濾男人,這是毫無意義的濾紙,請跟著感覺走還比較實在。2. 不要以為家裡的男人不帥就不會作怪,作不作怪只跟他的心有關。




第二式:
「永遠不要輕易相信男人說他沒有女朋友」

在剛認識一個男人的時候,絕對不要輕易相信男人說他沒有女朋友。因為他沒有女朋友,可能是有老婆;沒有老婆,可能是有未婚妻;沒有未婚妻,可能是有砲友;沒有砲友者,可能是有男朋友;就算沒有男朋友,還是可能是有女朋友,只是他說謊。

我以前從沒想過人需要為了這種事而說謊啊,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何必隱瞞呢。但君不見偶像明星一定得談地下情,政治人物出軌也不能被抓包,女兒跟了個爹娘鐵不愛的男人也不敢告知高堂…人生中有太多原因會將事實覆蓋,每個人都有權利保護自己的私隱,但他人並不該因為不知被而這些私隱利用傷害啊。

男人甚瞭解很多女人把到萬事好說的心態,反正感情一旦養成,就算以後踢爆大概也比一開始就搞不到好處理。

B男貌似陽光男孩,正直無偽,初相識時在公開場合一大桌人面前,斬釘截鐵地說自己沒有女朋友,就差沒有發毒誓而已。然後B男開始以簡訊出擊連連猛攻。我初時對B男印象不差,因此倒也真的有那麼動搖,只是心頭上老覺得不甚踏實,有什麼地方怪怪的,就是不能死心眼信服似的。B男倒也有耐心,這麼簡訊傳情挺了幾個月,也爆了我的手機。其實細想,B男甚少透露自己的生活狀況,在我心裡的所描繪的B男輪廓其實是很模糊的。說是很熟稔,其實又好像並非如此。大概就是這樣吧,其實我並沒有放下太多感覺,大抵是年歲漸長,不太敢輕易放下信任。

一日,B男又照例傳來簡訊問候,打開簡訊,我頓了頓。內容我就不張揚了,不過很明顯定不是給我的(註三),用語令我頭皮發麻(遑論不是給我的,就算是給我的一樣會麻到吐),當下竟然很也冷靜地繼續做事,沒有任何反應。只是心中有個小聲音道:「果然還是這樣的啊…」

B男大概是發現了簡訊傳錯了對象,電話簿裡那麼多人不選,居然按到這令人尷尬的我,急的狂打電話給我。我正忙著,於是沒接,電話竟像是連珠砲似的奪命追魂起來。忙畢,便接了電話,問:「有事嗎?」語氣還是一樣平淡。

B男很慌亂,但似乎更被我意料之外的平靜嚇到:「呃…我剛傳錯了簡訊。」

我:「我知道啊。」沒表情的聲音。

B男:「你知道?」

我:「那個一看也知道不是傳給我的吧。」

B男(尷尬貌):「那個…那個其實是我以前寄件備份裡簡訊啦…一直都沒有刪掉。我剛剛在刪啦,結果..結果不小心就按到你的名字送出去了,因為常傳簡訊給你,你的名字就在最上面嘛~」

啊,這就是我剛剛在忙得時候你好不容易想出來的藉口嗎?還虧我給了你二十分鐘。你當老娘我是幾歲小孩啊?不好意思,敝人的手機跟你同一牌子,簡訊操作方式我也相當熟悉,根本就沒有什麼刪簡訊會變成送簡訊這是好嗎?傳錯簡訊我不在意,你有女朋友還瞞著我也是你自己造孽,但是對著我編這種理由完全就是在污辱我的智商。

我不想揭破他,只是聽著他的解釋,淡淡道:「嗯,沒關係。」心中卻是已經將原本就甚不貼近的距離,疾風似地拉遠萬丈。倘若早個十年,我會覺得心揪痛而狂掉淚;早個五年,我會當面不留情的揭破他所有的邏輯破綻,咄咄逼人地放送心中OS「你當老娘我是幾歲小孩啊」;但是畢竟虛長幾歲,也不會為這種事而難過或動怒,冷然倒是有的。

我的冷靜讓B男不知如何回應,也不知如何面對我。後來我也忘記這個荒謬的小故事和男人是怎麼樣與我擦肩而過的。他大概也覺得我這女人可怕吧,這之後從來沒有對他怒罵或是尖銳過,卻是不知道我心中在想些什麼。我也不在乎,前邊說過了,他要造孽是他家的事,難道我還道德教育不成,只是心中認定這種不誠實的男人注定是沒意思的,與我調性不合。

其實B男不知道,在他給我的簡訊中,有許多一看就知道是制式簡訊,就是他打過一次後存成範本,就可以一傳再傳的簡訊。我後來連禮貌性回覆都懶了,我很驕傲,要傳這種東西給我不如省下你的簡訊費吧。不要欺人太甚啊。胡桃妹更天性不曉得是有偵探還是挑撥的本領,直在我耳邊說:「你看那種簡訊,他說不定一次傳給好幾個人呢。」


說真格的,老不能信人也挺悲哀。當然不是一輩子都不信所有男人講得任何話啦,要不人生如何繼續進行呢?只是,如果可能的話,將觀察期拉長些,多留意對方的小細節與生活時間安排(詳見下一式),定能助你找到些蛛絲馬跡,多保存些生命值與戰鬥力。一見鍾情沒啥不好,我也是這樣直性情直奔無顧的人,但多護著自己一點總沒錯,是吧。




<待續>



附註:

註一:啊,「你一點都不胖」這句話,特別是由其他女人口中說出來,還真是陰險啊…


註二:每當我開始微微透露本段「慘遭痛劈」(數字週刊水果日報的灑狗血大標真好用)前塵往事時,就一定被問:「是白人吧?」可憐的非華裔子孫似乎就得背負輕浮/花心/淫亂/賤格等宿命。白人黑人紅人花不花心我不知道,沒錢沒閒做統計。不好意思,這位八爪A男是香港朋友,謝謝。(此時阿洪就會叫土豆說:「ㄗㄟ攏係阿共啊A陰謀啦~~」,不瞭者請自行上YouTube看阿洪之聲系列。)學歷和人格絕對沒有對等關係,耶魯學士 + 某長春藤MBA並不會因此就比較高尚好嗎?(對,我就是在說你!怎麼樣!)

不過我還是有品行良好外貌俊帥的香港朋友,絕不會以偏蓋全,因噎廢食好嗎。(這是說我還要再用廣東菜的意思嗎?…)怪得是反而是令人垂涎者循規蹈矩,外表拉低平均水準者練就的把妹功才厲害啊~歎。


註三:因為絕對不會有對我膽敢自稱老公/公公/公/拱拱/拱…等用語之人,那會被我一拳打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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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M向我解釋,他之所以會下那個『嫁給美國人』的結論,是因為他覺得,這些女生把自己的感情生活搞的一團亂,到最後只有不在她們本來生活圈的外國人會娶她們。而且使用非母語時,人總是比較容易偽裝成另一種樣子。

真的是這樣嗎?

我還是覺得,多少有點失焦偏頗了。



不過和其他真正無法理喻的豆夾眼比起來,我相信M應該只是一時的氣憤。(註一)

綿羊頭生日的那一天,我們到紐約去看『杜蘭朵』,並與他的朋友一起吃晚餐。餐後我們過兩條街,去附近的bar喝點東西。在門口,我遇到了幾個商學院的闊小開,我已經很久沒有跟這些酒肉朋友鬼混了,一來無趣,二來他們說話實在難聽兼不尊重人。

他們正要離開,很驚訝看到我,以及我那個與他們素未謀面的男朋友。

我跟他們聊了幾句,便進了店裡。沒半刻鐘,AB兩個人跑進來。A看到我,指著B,第一句話就說:「他老二很大,妳要不要跟他date?」

我楞了一下,竟是沒聽懂話中之意,僅皺了皺眉頭說:「你們兩個是不是已經醉啦?」

蠢斯如我,對於這甚具羞辱性的話,竟過了兩個月之後才想明白。


這群男生,個個家中環境優渥,讀的又是所謂頂尖的商學院,平時意氣風發,大小party無一不瘋。 我相信他們其中許多是能玩又真的能做事的人,看他們認真起來的樣子就知道;但是他們待人接物的方式,我實在不敢恭維。 平日與他們吃飯,這些ABC及小留學生(註二),話題大多圍繞著回台灣如何clubing,說英文就可以如何簡單的泡到妹之類的話題,要不就是在這裡的女生都怎樣怎樣,評論美醜身材奶真奶假。抱怨美女醜女都跟外國人一起,但是自己到每一個場合,就只想著怎麼把妹。每次跟他們去party,他們就會先『巡一圈』,然後回來在幹聲連連的說:「怎麼都那麼醜,還是只有我們這桌最漂亮。」坐下來喝悶酒說有色笑話,看到有獵物來又再撲上去。 其中不乏有女友者,我每次就看見他們女友在旁時乖的跟小貓一樣,服侍斟茶,好不體貼。等到女友回西岸回紐約時,又是『好漢』一條。

閒極無聊時,也拿我來開玩笑。一日,我與某同學到校園的另一頭去買點東西。晚上與那群朋友共進晚餐時,A說:「今天我和C在校園裡,看到一個亞洲女生跟一個白人走在一起,我還趕忙跟C說,那女生好正。結果走近一看,原來是妳。」

我看了他一眼,低下頭繼續扒我的飯,說:「怎麼樣?很失望吧!是我。」

A說:「還好啦!不過妳跟那個白人….嗯?」他挑了挑眉毛,露出一種令人厭惡的怪笑,其他人也跟著怪笑起來。

我不想理他,只淡淡的說:「你們很無聊耶!他只是我同學而已,我們剛好一起去買東西。」

大夥繼續笑鬧著,話題開始延伸到其他人種去,說一些比如『Once you try the black, you cannot go back..』之類的這種話。

自此之後,他們每次碰到我,總不忘問上一句:「妳那個XX種馬好嗎?」(XX乃前述該白人同學之國籍)

這樣無聊的男性,我相信到處都有、俯拾皆是,走出門不小心都可以踩死一兩個。 不過,在異國的環境裡,又給了他們多一些更無聊的把戲可變。我想,我一定也不是一個很忠誠的朋友,因為如果是朋友,我就會奉告他們兩件事:

第一, 請不要再開類似的玩笑了,如果我是男生,我是定不會說這種話的。為什麼不?不是因為我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熟朋友間偶爾說說笑並無妨。重點是老說著女人們跟『異族』交往,就是貪人家的屌大,那不是擺明在四處大聲嚷嚷自己的屌小嗎?我每次看到看到他們為這種笑話笑得『花枝亂顫』的時候,我都很想問他們,跟每個人暗示自己的屌小,還講得那麼開心,都不會覺得自己丟臉嗎?不過別人愛亮自己的短處也不干我事,只是偶爾哼哼乾笑上兩聲,心裡想著:「可憐的小屌男們…」
第二, 為什麼自己追不到的女生往往都跑去跟非己族類在一起。這廢話,用膝蓋想也知道。女人又不是瞎子,看你們發情公狗的樣子,誰敢跟你們在一起啊?這個道理,放諸四海皆準。說實在的,什麼叫做『非己族類』?只要不跟你們一樣是發情公狗的,都叫做非己族類。可惜浪費了那麼多時間,居然一點都不懂得把妹的王道。

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把失敗推託到其他人其他事身上;見著人家有跟自己不同的,就急忙往人家身上踩。只要出現狀況A,其原因必來自狀況B。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人,把所有人單一化,然後下一個最糟的結論。沾沾自喜的用自己的小眼望世界,以為將一切了然於胸。

原來,豆夾眼之所以豆夾,其實還混有複雜的自卑心態。

從微小細縫的豆夾眼看世界,當然什麼都是小的,連自己的老二都是小的。 悲夫!


說了那麼多,好像我專挑男生罵似的。當然不是,豆夾眼可不只是男生的專利,豆夾眼女亦所在多有。

豆夾眼女,往往混合了更多更複雜的情緒。

最常見的,也是凡A則B的單一化公式。

看到人家拿名牌包包,就一定要說人家拜金;看見人家打扮亮麗,就一定要說人家騷貨;瘦的女生奶大就一定是假的(註三);覺得條件不如自己的人也交得到優質男朋友,就硬賴別人一定有什麼閨房密技。


一日我將久蓄的長髮剪得稍短,但綿羊頭仍嫌我剪的還是有些過短了。我聊天時向友人提起,該女性友人忽然以一種恍然大悟的表情,嘴角挑起有點輕蔑、令人不甚舒服的笑說:「哈!我就知道,這些外國人就是喜歡那種典型長直髮的東方女生。」

好像她終於解開心中長久以來的疑惑,為什麼我既沒巧眉鳳眼,也不似木蘭,跟外國人眼中典型迷戀的異國風味東方小花完全不同,怎還有外國人『青睞』於我。(啊怎不說本小姐青睞於他咧?搞不清楚本小姐的行情,哼~)原因就在於我有一頭長直的黑髮。

難道,不能只因為我是我嗎?

我這人有時也耳根子軟,聽了當下不舒服,也悶了好幾天。終於有一天忍不住向綿羊頭問起。綿羊頭大笑說:「你怎麼那麼蠢啊?人家說什麼就聽什麼。我是喜歡長直髮沒錯,可是跟什麼東方風情一點關係也沒有。管他金髮、棕髮、紅髮、黑髮,我本來就喜歡長頭髮。」綿羊頭這個人一向對東方文化神秘氣息沒有幻想與興趣我是知道的,相較起來,他還比較喜歡黑人女生的大翹屁股。要跟他論exotic的亞洲風情,還不如跟他講黑妞們的翹屁股,他會比較感興趣的湊過來聽。


所有的東西,從豆夾眼中望出,都只有單一的理由與結論。不符合該公式的,他們會試圖歸納演繹到一切看似相當為止,然後心滿意足的覺得世界果然是照常軌與真理在運轉的。


八卦批評,乃人本性之一,甚或也是群體生態的需求之一,無須掛懷。不過事事單一化,實在無聊。

當然,我不是在為所有的真實負面現象開脫,這世界上本來就是什麼都有,有好有壞。這是一種常態,無須在意。可是,總用一種負面的觀點來看世界,不為自己的生活感到悲哀嗎?

不過,如果看到別人不好的地方能讓自己對己身的不順感到釋懷,這也不失為一種簡便的心理自療,至少省下了抱怨給心理醫生聽的錢。

Life is hard,人生本來就有很多得抱怨的事。我自己也是一個愛抱怨的人,抱怨完暢快淋漓的感覺甚爽。但是抱怨之餘間牽拖其他不相干的人事物,還兼以四處宣傳,不免就叫別人來瞧低自己了。幼稚偏頗、不著重點的抱怨,只是給別人當笑話看罷了。


不改變自己,這世界上所有的事永遠不會為你改變。

身陷感情泥淖,與其自怨自哀,還不如痛快跳出來;追不到女生,別趕忙怪對方,檢討自己先;覺得自己胖,大罵雜誌上的模特兒有何用?就去節食運動咩;看見別人穿衣服漂亮,嫉妒什麼?還不趕快去找出自己的型。


張開小小的豆夾眼,就會看到別人的好,也會看到自己的美。





註一:無論如何,還是希望M能趕快脫離他的感情困擾,迎向快樂人生。

註二:基本上,我覺得加這個註很無聊,睿智的諸位應該都知道我沒有那個意思。不過為免無謂的舌戰,我還是再解釋清楚一點:在這裡我只是講我看過的這一群人。我不是說所有的ABC、小留學生就=家中有錢=紈袴子弟。我也看過許多ABC、小留學生的有為青年,忠厚老實,陽光男孩,人好到爆的極品。我覺得把所有的人都歸類然後單一化,是最無聊的事。本篇不是也在說如此的豆夾眼嗎?

註三: 雖然這公式適用於大部分的情況,尤其一夜長大者。不過如此一以概之,叫天賦異稟者情何以堪啊!







【本文原刊於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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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這裡,我並非身披捍衛異國戀情或婚姻的盔甲而吶喊。關於此,已經有很多人說過許多精闢犀利的言論,我無須複述,也亮不出更精妙的真知灼見;更何況案案不同,何以一概論之。 文中提到之所以提到異文化的交往,只是做為例子,也是個引子。

我要說的,是偏狹的豆夾眼。



其實關於跟M吃飯的故事(請參閱『客倌,你點的是好女人還是好雞肋?』一文),還有下半段,是我沒說的。

那天,大概是M太沮喪了吧,除了靠夭找不到好女人外,他開始講出一些令我掉下巴的話。

「現在的女人,到三十歲就很奇怪!」M不爽的說著。

我看了看他:「是怎樣奇怪?」

「搞不清楚自己感情在做什麼,唉呀!反正就是很奇怪就對了,我不知道她們在想什麼。反正我看過很多很奇怪的就對了。」M不曉得是太氣了,還是無法舉證,有說跟沒說一樣。

「你有沒有想過?或者是她們之前在感情上受過傷害,所以年紀長了一點的時候就領悟到,其實不需要那麼執著於感情?」搞不清楚狀況,不過我試圖緩和氣氛。

「反正這些三十歲的女人就是很奇怪就對了啦!」又是這句話,我敢保證,這句話在那幾個小時裡,他起碼說了五遍以上。

然後,他下了一個令我瞪大眼的結論:「反正這些女人,到最後不是感情失敗,就是嫁給美國人啦!」

在那一秒鐘,我曾經以為自己耳朵或大腦某一接受部位出錯。不過,我真的沒聽錯,因為「到最後她們都只能嫁給美國人」這句話,我至少有聽到三次。

要不是M正在不爽加沮喪中,我真想請他就下列試卷作答:
一、 試定義何謂『奇怪』之要件,再舉例說明這些『所謂三十歲女人之行為』,並將其涵攝適用至『奇怪』一詞,以見是否該當成立『三十歲女人之行為=奇怪』之結論。
二、 試論述『奇怪』,『感情失敗』與『嫁給美國人』三者間之關係。
三、 試說明在做上述一、二之研析時,有否滲入個人主觀感情失敗經驗、種族歧視先入為主偏見,以及男性主義於西方文化閹割之壓迫的三大扭曲因素。

首先,M從頭至尾未舉證說明所謂『三十歲女人之行為』與『奇怪』一詞之關連性,又驟下結論論以這些女人『感情必定失敗』;最後,更扯出不相關的天外飛來一筆指她們『都只能以嫁給美國人』做終。

我對於M的感情世界瞭解不深,知道他有些感情困擾,也聽見他在罵完該女性之餘,再撂下一句「我看像她這樣,到最後台灣人沒有人會跟她在一起啦!說不定也是嫁給美國人。」

我年少時,氣盛好辯;如今氣虛體衰,對於不甘我事的論調,雖看不下去,如非必要,實在懶得再教育。尤其,駕駛座上正坐的一個冒大火的駕駛,雖然繫有安全帶,為了我寶貴的性命,還是閉上嘴為妙。(註一) 是以,我始終沒有問他『奇怪』、『感情失敗』與『只能嫁美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

只是,對於M的這番話,我感到失望。

我相信一個人感情的不順利,絕對是可以使他說出很多極端激烈的論調的。我年輕的時候,由於當時男友以前的舊女友常常找碴,搞到我心煩意亂,上KTV也是霸道的不准所有人點許慧欣的『第一個找你』(註二)。

但把個人感情的失敗,遷怒到其他男人的身上,再加以東西方甚至種族歧見以論,我實在無法苟同。尤其,他的感情困擾,是打轉在幾個台灣男生與一個台灣女生之間,跟所謂的『美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美國人』何罪之有?

在異地生活有苦有樂,就我自己不愉快的經驗,我絕對會跟別人說,在這裡,有很多人都很現實,也很壞;要罵欺負我的人時,我也可以髒話連篇;但我絕對不會把所有的美國人或外國人,都下同一個結論,甚至拿來扭曲遷怒。

因為,我最受不了的,就是用自己扭曲的固有小框框,來看人評斷人的豆夾眼。




(待續)

註一:不誇張,他當時曾經一度停下來,問我說他可不可以罵完才開車,以免危險。我那時真害怕的緊。

註二:這首歌的歌詞主要是在說,分手後的男女還是很記掛著對方,有什麼事都第一個想到對方,第一個找對方。尤其那一句『過去戀人,繼續交換心事,好像還沒有分離。』機車咧!什麼鬼歌?妳是沒手沒腳沒大腦,不能自己一個人解決是不?歌是好聽,但詞我就是不喜歡。延伸閱讀可參見「分手的男朋友,請自重!」一文。







【本文原刊於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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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莫上個月吧(現在才寫完,也太拖了吧…),看到一個聊天性質的綜藝節目(沒錯,我就是看無聊八卦節目的歐巴桑…),當天的主題大概是在談論「大女人」之類的,然後邀請一些女藝人上節目來談論自己的大女人經驗,說穿了,不外乎是一些虐待男友或是苛刻老公的生活故事,並且藉此彰顯自己有多麼能控制男人,多麼威風。

它應該是有上下兩集的,不過我僅看了一集。其實這樣好似斷章取義,倒是沒資格批評的。但我看不到一集,整個人就已經搖頭加抓狂了,想來就算看完上下兩集也是為饒著同一個主題打轉,同是一般沒營養的(反正我這人本來也就沒什麼營養的…)。



說到底,男女之間相處之道有千百種,鍋蓋芝麻綠豆自己爽就好,旁人如何是插不上嘴的。沒有人是戀愛專家,平時嘴上說的心裡信奉的,也不過就是自己的經驗法則罷了。因此,女人愛對男人怎麼打罵、怎麼使喚,男人倘若甘之如飴,又關他人什麼鳥呢。雖然當局者有時迷,然而卻也沒有人比當事人更瞭解彼此的互動。

事實上,讓我腦門好似有許多小蟲在爬的,是那些女藝人們說嘴的模樣。

女藝人們沾沾自喜地告知天下自己如何駕馭身邊男奴,爭先恐後深怕自己被比過去,就顯得自己不及他人。有人自爆推男友去撞浴缸;有人趕緊表態自己老公每月乖乖匯數十萬進自己戶頭供給花用,每逢不順己意便大吼大叫摔東西以離婚相脅云云。最可怕的是,女主持人大顯豔羨之情,直呼「好好喔~你好厲害喔~」或是「你老公真好」之類的,其他女藝人們也群起效尤。她們老公男友好不好我不知道,箇中滋味也不是我能嘗的。

奇哉!「大女人」這玩意兒在洋女人間流行已久,洋女人很喜歡跟男人爭平起平坐,不過大抵是我孤陋寡聞,卻從來也很少聽到如此駕馭男人之故事,反倒是新一代的台灣女性,不知何時漸漸湧起如此風潮。或者是男性天性是生物體能上的強者,因而男人對女人動口動手,固然被社會認為不可饒恕,然而女人對男人暴力相向,卻彷彿就被社會默許甚至被稱為女性勇者的典範,著實蔚為奇觀。

此時或許有女性朋友要站出來說:「唉呀,男人就是賤啊,不這樣對他們不行啊!」這樣一概而論真是太無聊,男人賤不賤是他話,而世界上也不會只有一種男人。

回到剛剛的節目,首先令我感到恐怖的,是畫面放送出去後對社會的負面教育。

難道不能容忍女友/老婆惡言相向恣意耍賴的,就不是好男人嗎?我當然不是說這些容忍女友/老婆的男人不算是好男人。相反的,能忍人所不能忍者,自然必有其過人之處。只是,男女只是一種生物性區隔,或許天生的體能的不同會產生社會角色分配上的歧異,但這與同樣身為人之間的相互尊重並無扞格。

把無限度容忍女人發瘋的態度,當作是種好男人的標準,未免小家子氣。更有甚者,女人們看完電視,大感崇拜之餘,便把如此價值觀套用在枕邊人上,叨叨絮絮人家男友/老公如此這般,你怎麼都做不到,還算不算得是個男人啊。把別人家的金箍硬套在自己家人身上,無端生波,家裡的男人明明忠義兩全、孝順父母、相妻教子、拿錢回家、不搞不倫…所有你想得到的他無不奉行(不是這樣才是好男人啊,只是說如果一個人已經可以做到九十九分了,還要用剩下的一分硬嗆他是壞學生,不是過份嚴苛了嗎?),只是缺少在妻子無聊抓狂亂摔完所有玻璃杯後默默蹲下來收拾的本領,就要將其踢出好男人之列,那身為男人豈不可憐?

這樣的話題內容,真是無故令許多家庭無事生波,身為男友老公真是衰極。

負面教育或者言過其實,現代人選擇接受資訊的功力不容小覻,我們都假設大家都還是會自行過濾是否接收如此的價值觀罷。即便如此,還有面子問題啊。

無論是妻子對丈夫,或是丈夫對妻子,如果能常常為對方著想、給對方些薄面,我又來賭一塊錢,該情侶夫妻間的相處,必能柔軟和氣許多。人不是黏土,定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莫給你恣意搓糅捏塑。退讓兩步,或者是愛,或者是怕,或者是忍讓。然而即令草木,亦不麻木,我寧可相信人的忍耐猶如橡皮筋,終究會有彈性疲乏的一天。忍耐背後,轉頭外面的溫柔何其多?又或者,哪日他倦了,便真的順了離婚意。諷刺點說,生命總會為自己找到出口,不是嗎?

我有一位女友個性強烈,剛開始她向我訴苦男友發怒時會推打她,在大街上大喊叫她去死諸如此類者,我時常為她擔心。直到後來她自己告訴我,其實每逢與男友吵嘴,她都會口不擇言加以推打男友,還高聲道:「你打我啊!你打我啊!你有種就打我啊!」時至今日,我真的不知道有人還會這樣說,我一直以為那是六零年代電視劇裡的橋段。嘿,窮酸如我,這次也要下重注,我賭十塊錢,他不打你才有鬼咧~

私下兩人要怎麼玩也罷,或者真的有彈性不疲乏的橡皮筋,不過如此四處宣揚,甚至媒體強力放送,即令另一半愛妳至深身段極低,有沒想過,愛他的父母家人會如何感受?試想身為母親,看見一路教養疼愛的寶貝兒子讓別的女人如此糟蹋,怎麼不傷心?我雖未為人母,如此不堪的感覺我卻也能想像(我實在太愛想像啦…)。

或許這樣的女生們,是來自充分的不安全感,又或是天生就有強烈的控制慾或權力慾。然而,如此控制手段,不過是養小雞的心態。以為對方被制約者事實上才是真正被制約的人。我另有一女友,總深深覺得自己的男友被自己強烈制約,然而分手後才發現自己才是那個被牢牢制約住的人啊。沒有逆來順受的男友後,哪個男人都不對勁。女孩兒們,不要讓這樣的習慣日漸侵蝕妳與其他人交往相處良好互動的能力啊。這樣對女生來說,反而是一種倒退啊。

我並不是一股腦地灌輸你要做賢妻良母要孝順父母的聖人版本,我並不賢慧,亦無此興趣,我自己倒也只是個任性妄為的女子。男女之間本來就會互相耍些無傷大雅的小小心計增進感情,但弄到言語羞辱暴力相向又大肆宣揚,也就難看了。我實在不崇拜這樣的女人,真正高段的女人,是令人愛之敬之又不忍拂之的啊,不需要大吼大叫推他撞牆,他也會心甘情願順你所意。

不用來問我如何馴服男人,我尚未修到如此境界。那問我如何膽敢在此大放厥詞,啊哈,因為道行短淺如我也看得出此非馴男良方啊~

看到這裡,男性朋友也不用得意洋洋地笑到岔氣,因為我叨叨絮絮廢話如此多,不只是對女孩兒們說的,男人也一體適用。我不是來嚇唬女性朋友來著,也不是為男性朋友說話啊。只是覺得,如果夫妻情侶之間的關係,能多一點從愛與尊重的的角度出發,是不是就會更穩固美好?男人也該好好想想自己對女孩兒的態度,不是男人就可以端個男人架子,對女性有禮溫柔的男性,才是女人心之所嚮。

其實,教壞因仔大小、無事生波、讓對方在外面子尊嚴掃地,甚至是讓愛他的家人不快,都不是重點啊~~ 最重要的,還是為了你自己,因為如此只是向大家展現自己的醜態啊。希望這些女藝人們的論調只是為了綜藝節目的爆點。女人要美已著實不易,為何還要一再暴露自己的醜樣呢?

我沒興趣亦沒時間管別人家事,在自己家寫寫文章散嘴臭至多已經是我的極限了。我只是想說,如此將自己醜事當戰績地大聲嚷嚷,那樣子,真的很難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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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不愛你了。」

你曾經說出過這句話嗎?

那你不是有勇氣就是夠無情。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戀情結束,不管劇情再曲折離奇,故事再蕩氣迴腸,共通的原因,大抵都是因為不愛了。不管是因為什麼理由不愛了。

不愛的理由千奇百怪,因為環境的改變,造成兩人的價值觀不一樣,這是小說電視中常出現的橋段。最常看到的,就是校園情侶在大學畢業後,男生去當兵,女生就業,於是兩人漸行漸遠,越來越少話說,女生見不得男生腦袋空空不夠實際,男生瞧不起女生變得現實逐利,整天腦中嘴上只有錢錢錢。兩人無法溝通,能說的,只有爭執和傷人的話。慢慢的,想不起來當初為什麼會愛你了,也就不愛你了。

變心是另一個不愛的理由。但見新人笑,哪聞舊人哭。剛剛同樣那對的情侶,雖僥倖地未因環境想法改變逃過了分手一劫,但整日被男友嫌渾身銅臭味的女友,漸覺男友思想幼稚,毫不了解工作辛勞被上司客戶羞辱的辛酸與金錢的重要性,終日不食人間煙火,只管碎碎唸連長排長班長又如何,出操站崗保家衛國多麼辛苦偉大。女友瞬間驚覺夏蟲不可與語冰,話不投機屁都不想多放一個,但見隔壁辦公室一成熟風度男,西裝閣褸 (雖然可能人面獸心)文質彬彬,談吐有物進退有度,跟他聊藍海他不會像男友回說「啊你不是說年假我們要去的是紅海嗎」;上餐館他懂得點西餐能辨紅酒,不像男友只會點滷味肝連來罐台啤(其實這些也都蠻好吃耶);又深知工作心酸職場黑暗,女友工作受阻時哭得梨花帶雨時識得軟語安慰。加以方舟已成口袋麥克麥克,女友盤算後大驚,心想小男友你工作還沒搞頭,義務役領那幾毛錢,過年過節還得我掏錢幫你爹娘作壽充面子。若死心踏地與你同造方舟,難保方舟造成之日你不把老娘一腳踢之,兼罵三聲黃臉婆快滾,深思熟慮不妙之餘趕緊腳底抹油溜之大吉。

變心流派極多,劈腿、哭稱「我的老婆不了解我」、夢中情人突然降臨現實生活中皆是大宗,不分男女老少一體適用。

啊,剛剛講得煞有其事,好像我是主角似的。其實上述不愛的理由還沒發生在我身上過,只不過BBS愛情故事版、私密心事版俯拾皆是,你問我答,不亦樂乎。實為通俗易懂之絕佳範例。

沒有感覺,也是一個常見的不愛理由,這倒很常發生在我身上。

感覺究竟是什麼,誰也說不上來。有人說,愛情的感覺,本來就是一種腦下分泌的化學激素,發生時,愛得排山倒海死去活來,但是頂多維持半年至多兩年,就會消失。那世上那麼多情侶夫妻,是怎麼在兩年後還在一起還愛對方呢?有人作如是問。科學家也無法解釋,大概也只能以感情兩字作終。生理的化學衝動會消失,但心理精神培養的感情卻能長久。是嗎?姑且聽之。所以,如果依照科學上的說法,那愛情,本來就是有保鮮期限的。過了保鮮期限的愛情不美味,也就難以下嚥。這是否將心理精神甚至是道德上的議題,找到了生理科學的對抗基礎?那我不愛你不是我的錯,是動物天性使然。就像醫生說有些精神病是基於腦內激素變化或是基因缺陷般,病人家屬就只能默默地或是安心地接受這事實,因為這是生理問題,非人力所能駕馭控制之。

既然沒有感覺,是如此奇妙的現象,那感覺又為什麼會突然消失呢?是因為我前世欠你的都還完的關係嗎?大哉問,其實我不太鼓勵這種想法,因為倘若你老覺得自己是欠人家的,你便只更會無怨無悔地悽慘下去,因為反正「一切都是欠他的」。你可以為父母子女靈魂伴侶犧牲奉獻,可以覺得自己欠他們什麼,但你不從欠那些欺負你的男/女朋友些什麼,這是你的生命,除非你願意,沒有人可以恣意揮霍蹧蹋你。

雖然這麼說,但我也無法解釋,有時候就是被人家欺負地慘兮兮的也走不了,忽然有一天感覺消失了,就自然頭也不回地走掉。忽然如夢初醒,猶如下蠱下降頭忽被解開般,怎麼也想不透,自己當初是在幹嘛啊。所以,這又怎麼說呢?不是累世業障突然還清是什麼?

時間,向來就是最強大的理由。瞧,再見面,也恍若隔世,又怎麼會記得上輩子是如何愛他的呢?

許多我不愛的理由都極其膚淺,或許是因為當初喜歡對方的理由或程度也極其膚淺。

我曾經覺得挺喜歡一個男生,在我倆可交集的活動結束後,未免遺憾,便千方百計拐彎抹角地打聽他的聯絡方式。後來得知該男也對我有那麼點好感,兩人在常聯絡下也深覺頗聊得來,便相約出遊。再見面時,那男生還是和我印象中一樣可愛。當我倆開心暢食牛肉麵、沈浸在無上歡愉氣氛中時,我忽然發現…他的帥鼻子下,居然有鼻‧毛‧外‧露!我一驚,當下馬上打壞了我對他王子般美好的憧憬。天啊,王子的鼻毛怎麼可以外露呢?王后沒有跟你說過鼻毛要收好嗎?我對他的愛意,就像被海水沖擊的沙堆般,一吋吋的傾塌崩毀,隨著海水退去消逝。後來,他一定不明白我是怎麼消失的,其實我也不明白,但我永遠記得當年那撮小小的鼻毛給我的衝擊。其實現在回想起來,他是一個不錯的男生,不過我們註定無緣,命犯鼻毛劫。那撮鼻毛變換成了隻小小的掃把,把我對他的愛意掃出了我心中。不可思議的膚淺吧?不過,能被鼻毛趕出心中的愛,自然也是基礎薄弱膚淺的可以,這根本不算愛,只不過是少女的無知夢幻被現實敲到個角罷了。

我也曾經覺得很欣賞一個男生,欣賞他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當然還有他可愛的外表)。兩人相處甚佳相談甚歡,直到我們一組做簡報的那天。我事前把自己要講的部分認真的看過也稍事準備,問及他,他一派輕鬆瀟灑的回答:「沒問題啦,拜託,這很簡單好不好,隨便講講就可以了。」我以為他信心滿滿亦實力雄厚,當下不疑有他,靜心期待他的表現。沒想到待他上了台,不是說話結結巴巴,內容亂七八糟,就是把power point上的字隨便念一念(你當下面的聽眾是白癡還是文盲啊?這樣不如直接印給大家,不要浪費大家時間坐在下面了),前文不對後文,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語句空白處不時加上「嗯,對啊,對啊」來肯定自己說的話。(例如,斯斯有三種,嗯,對啊,三種,流鼻水,對啊,感冒,都用斯斯….對啊。)整場簡報我聽「對啊對啊」二字近乎抓狂,就差沒衝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猛搖。我原來對他的好感與敬意全失,忽然很覺得瞧不起這個男人。瞧不起的,不單是他的能力,還有他對處理事情的自大與隨便。相信我,女人一旦對另一半失去了尊重/尊敬的感覺,更糟的若是輕視之情油然而生,她對這男人的感情必定砸鍋。不到第二天起床,我對他曾有的那股心跳化學激素,早就不曉得死到哪裡去了。(要補充說明的是,後來又發現這男生其實是個劈腿鬼,幸好當初沒有撩落去…)

不愛的理由,可以很小,可以很膚淺,可以很扯,可以很天馬行空,可以讓人覺得是屁,可以讓人憎恨到不行。連一根鼻毛也可以殺死所有的好感。

對方不愛我時,我也曾哭得涕淚縱橫,殷殷追問,為什麼你不愛我了,我是那裡做錯了嗎?我可以改啊。然而,不愛就是不愛了,哪還有什麼理由呢?

當我不愛你時,一切都是理由。

不愛你的理由,或許跟推理小說一樣,隨著邏輯及故事演進,進而找到兇手。有不愛你的因才種下不愛你的果。

但有更多不愛你的理由,只是像做business plan給老闆看一樣,先定好自己想要的結論,才回頭瞎掰無中生有那些計算過程,使一切看起來合情合理,美化版面。

或者那些理由都是真的,足作借鏡;但也可能都是虛浮的理由,或是怕你受傷,又或是對方想為自己包裝最後美好的形象。

所以,還需要追問理由嗎?當他已經不愛你的時候。

不要了吧,留最後一點點的自尊給自己吧。

他不過就是不愛你了,再多的理由,要不,是羞辱;要不,也只是自我安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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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巧合或是怎麼著,在我生命裡等待的男人,從來沒有一個搶灘登陸成功的。

我不習慣叫人等候,也不愛等候別人。這是我年紀稍長以後,才悟出的。


許多男人,習慣等候愛情。

男人等候愛情的方式,與女人不同。

他們不似女人坐守家中,積極好獵的本性驅使他們外出覓食。捕狩不成,一大部分會離開,剩下的一小部分,謂之為等候的男人。或有謂,『癡情』的男人。

最常出現的劇碼,就是男主角說「我會一直等你,直到你有一天愛上我」、「我會在你身邊一直守候你」「我會等你到你跟你男朋友分開」云云,通常我聽到這類對白,便知要糟 --- 不是說者糟,便是聽者糟。

要知人性就是如此,此話一出,不啻是給對方一個無限期的承諾(不管該承諾真會兌現與否),一旦無限期,人便容易自恃托大。對大部分人而言,不附deadline的作業,總是做不完的。同理,不加保鮮期的感情,是容易被人遺忘的,不到最後一刻難以想起。

這些等待的承諾甜滋滋的,聽在耳裡頗受用。然而,這年代男人講求多頭投資,聽見有男人要苦苦等待時,還是別歡喜的先。

A男前頭對我殷殷告白,後頭還緊牽著其女朋友的手,這數年等待可真是孤寂漫長…

B男告白失利,過了幾年之後,又回頭說:「其實我這些年來一直都還是很喜歡你。」我不明白,那中間交往的女朋友,是怎樣咧?

C男數次告白,屢敗屢戰長達七年,最後『終於明白』我跟他之間早就下達的終局判決後,開始真個把我當朋友對待。我還在想這奇男子真是少見的認真長情時,才知曉中間他不知道已交過多少個女朋友啦…怎麼知的?當然是變成朋友兼參謀以後,C男向我一一吐苦水時爆的。

不是說自己拿翹,要人家苦苦等候,靜待傳覆。我一早先也就把話說了乾淨清楚,也請其勿等待,自始就是終局判決。只是,我疑惑的是,如果不是僅取一瓢飲者,不過是早早掛號,拿著號碼牌等位罷了。這樣的等待,意義何在呢?

現在的男人,不流行在熾熾豔陽下揮汗排隊,多的是用書包板凳佔位,然後躲到一旁的咖啡館冷氣房裡,邊啜冷飲邊看PLAYBOY,閒暇時用眼角餘光瞄瞄到自己沒。這樣排隊的好處是,隨處都可插上一腳,哪裡先到哪兒先補上,四處灑網,總是有快上位的機會。

守株待兔的『待』,沒有耕耘的空坐,在愛情裡不適用,至多,勉強稱的上是『時間經過』罷了。

其實,追根究底,不過就是害怕全盤皆輸、一無所有的心態罷了。

我以為愛情裡的等待,是專心一意、義無反顧的向前的。

多頭投資的方式,我不反對,也無立場反對,充其量,不過是不欣賞罷了。總不能大力鼓吹叫人家輸得精光脫褲子吧!只是『等』不到還要向別人靠夭自己『癡情』的嘴臉,實在令人生厭。

假『等待』之名,行『掛號候補』之方便,不過是自欺欺人。事後再以一副癡情漢可憐樣向人哭訴炫耀,不羞的緊嗎?

年少時,對於等候的男人總是好生抱歉;時間經過,才發現他們從來沒有失去些什麼,只是,沒有得到些他們曾追求的。

至今,我仍相信他們做了最佳的投資組合,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落得全盤皆輸過。

我並非不贊成等待,只是認為,除非是有技術上困難、距離上的問題等等以待克服,我不明白人為什麼要等,尤其還不是專心一意的等待...我也不鼓勵人盲等,這只是浪費自己有限的人生罷了。

於是,我相信,時間可以證明真愛,但等待則不必然。

我也曾做過等待的女人,不過我等待的是自我覺悟的八爪章魚。終究,垂天憐憫,我還是比他早覺悟,跳脫僭稱愛情的爛泥。

我相信有真正等候的男人(拜託!不包括白目男),也甚佩服;因為,他們有面對全盤皆輸的勇氣,且仍全心追求。這樣的男人,值得得到他們所認為的,獨一無二的愛。




【本文原刊於2005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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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後來不曉得是怎麼從被刪的信件中找到我的email的,一眨眼我們又有兩年半沒聯絡了。電話裡J的聲音聽來有些怯怯地,不若以往精神。我不知道究竟是J變了,抑或只是一個熱情少年的社會化。

於是,再見到J的時候,他不僅看起來有點憔悴,好像還少了些什麼。

是光彩吧?他變成了個走在路上我不會多看一眼的人,變得,怎麼說呢?有些平凡…

我花了五秒鐘認出兩年半不見的J來,他的臉頰邊線往外稍稍延伸,身穿著件小上班族必備的夾克,由於持續健身,身材比以前壯了些。不過,臉灰灰的,不是剛剛騎機車來的風沙,倒有點像是算命仙口中的印堂發暗。不過,比較令我在意的是,他的笑容少了。以前我見到他,他總是個像陽光般開心的人,跟他在一起總是會讓人心情很好。

我們約在他的健身房附近,不問自明,因為他所有的行程都被監控,所以必須按表操課。所謂按表操課,此是後話。

我們在健身房附近的一家小餐廳吃飯,很久不見了,我真的挺想念J的,人生中能成為好友都是難能可貴的緣分,是以有種歷盡滄桑失而復得的喜悅。

我問起J的生活,他笑笑,說,沒什麼特別的,就是工作換了而已。

言談間,我發現J的世界變得好小好小,小到只剩下他和他女朋友兩個人,那些以前遨翔天際的寬闊夢想,好似被壓縮的小小的。J也變得寡言許多,整個餐桌上就是我不停地在吃在說話。

我在他臉上看不見快樂,又或者其實他是快樂的,只是我眼裡所見,幾乎都是無奈。或者說,是一種極力抵抗過後,意興闌珊灰心喪志的疲憊。

J似乎除了工作以外,其他一切都沒有變。不,說不定是變本加厲,女友變本加厲的控管。

我小心的問著:「他還是不准你跟任何女生交朋友或聯絡嗎?」

J苦笑:「不要說女的朋友,我連男的朋友也幾乎沒了。」他接著又說:「因為其他人到後來也受不了。少出去、少聯絡,漸漸的,朋友就一個接一個地淡掉不見了。」

「工作以外,除了固定的運動,我其他時間就是接送她,跟她講電話,或是陪她。」J說。

其實我真的很佩服J,我相信在此他已經得到了許多女性網友的票,足值當選台灣最佳情人排行榜前三名。那其他兩名呢?喔,就是連工作也不用,可以直接拼命燒錢的闊少啦…

如果是以前,我會想要有這樣一個男朋友。

因為從前的我也曾是個這樣的人,總拿命搏最佳情人的頭銜。漸漸地,我開始困惑,我來到這個世界上,究竟是來過我胡桃的人生,還是只是來扮演最佳女朋友的角色。在多次跌倒後我才了解(唉,真晚熟的孩子…),我不要在別人的生命裡扮演配角,我要做自己人生中的主角,我要掌握自己的時間與生命,畢竟,沒有人能為我的人生負責,只有我自己。

相同的,我也不要當別人公轉的軸心,因為我無法為你的人生負責,那太沈重。


J的聲音忽然劃破寧靜,有點小小的激動:「這兩年半來,我從來沒有跟任何女性吃過飯甚至見過面。你知道我最後一次跟女生吃飯是什麼時候?就是你那次耶。」

兩年半沒有跟任何女生吃過飯!難道最後一餐就是那碗沒吃到的牛肉麵乎?

除了瞠目結舌兼以榮幸至極外,其實,聽到J這麼說,我覺得感傷。

這是怎麼樣的一個世界?J女朋友統治的領地,只怕比現存唯一的鐵幕北韓更加神秘、更加不自由。


我常常在想,女人在扮演福爾摩斯的時候,心中想的究竟是什麼?應該不是抓賊拿贓那瞬間的快感吧,可就算什麼也沒發現,代之湧上心頭的,恐怕也非安全感,而是另一重不安的懷疑,永遠都相信有為更未知的秘境。


我脫口而出:「她這樣不累嗎?這樣真的就會快樂嗎?」

J笑笑,不是苦澀也不是戲謔:「我想,她每個月最快樂的時候,就是收到我所有電話明細的時候吧。」

我驚訝得不得了:「J你怎麼了?你怎麼有法子用這麼自然的語調,說出這麼悲哀的事啊?你不要把它講的那麼自然好不好,這也不是一個好笑的玩笑。」

J沈靜地看著我,緩緩地說道:「我是認真這樣想的,真的。」又補上一個小小的笑容,沒有太陽的味道。

是的,她還在玩她的愛的通話明細大檢查遊戲。

J的女朋友在收到電話明細後,會一筆筆地將所有通話紀錄檢查核對(看來辛苦,其實不然。因為經過這些日子她的嚴密監控後,J能撥的號碼也剩沒有幾個了…)如果她覺得是沒見過的,或是有疑問的,她就會打電話一個個向J詢問核對,如果覺得還是不清楚或不相信,就直接撥打該等號碼,或詢問或探測對方何人。蓋J女朋友的耐力毅力實在驚人,倘她拿著這份天賦去做學問,諾貝爾獎都不知得了幾個,冥王星也不知去過幾回,一早領先建仔成了台灣之光矣。(大姊快點,人類移民其他星系就靠妳啦…)

我有點激動:「她這是在侵犯你的隱私權耶。而且,這不是你有沒有做虧心事的問題,這是感覺的問題,這是人與人之間基本的尊重。」

J沒有回答。


更有甚者,J的女朋友善於迂迴套問,其工於心計之巧與邏輯嚴謹之妙,蟲如奈米亦逃不出生天,真當女中豪傑,僅滴水不漏四字得表矣。(我這是在拍衛生棉廣告嗎…)

茲隨便舉例如下:

J女朋友按例每晚就寢前撥打電話給J,過了數十分鐘情侶皆有之無意義對話及不著邊際雜談後…

J的女朋友輕描淡寫帶過一句:「…唉呀,已經這麼晚囉,快去洗澡吧。」(看來非常正常的一句話)

有玩過養成遊戲嗎?電腦裡你要追的女生都會睜著無邪大眼問你問題,然後忽然要你從螢幕上的選項ABC中按下你的回答,這得十分小心,因為往往這種對話選項都會關係到遊戲的結局。

J絲毫沒發現自己已進入有如RPG的即時戰鬥畫面,還漫不經心地移動滑鼠按下選項。

A:「今天早就洗好啦,不是嗎?」
B:「啊,好,我們講完就去洗啦。」
C:「……………」(直接掛掉電話)

該選那個咧…!?

倘若吾友J選的是A的話,叮咚叮咚,正解(雙手放在頭頂比成圓圈狀),S…A…F…E…安然過關,再看下去就知道為什麼。

倘若J滑鼠按下是B的話,此時盛竹如的充滿磁性的聲音就會突然響起(請用比常人慢一點二倍的秒速播放):「他不知道當他做下了這一個選擇,竟是為他往後的人生揭開了悲劇的序幕,也將為他生命中的一切,帶來前所未有的風暴與衝擊(登~登登~♪ 登~登登~♪ 登~登登~♪ 瞳鈴眼還是蜘蛛網的音樂出現)」

J女朋友隨即一改溫柔語調,大聲怒斥:「你為什麼還沒有洗澡?今天不是上健身房的日子嗎?你上健身房就一定會洗澡。沒有洗澡?那你今天一定是沒有去健身囉。快說,你跑去哪裡?是不是跟別的女生出去…%&※□◎…(為免字數過長,筆者雙手麻痺不支倒地,以下請自行想像)」

咦,你們有人選C喔?

忘了跟大家說,請不用管選項C,這是本遊戲中的bug……(雞蛋拖鞋飛來…)

如此的迂迴套問法,就連九彎十八拐也自嘆弗如。如果你真搞個什麼鬼,又或者是只是不當心隨便亂回答,馬上就會ㄅㄧㄚ ㄎㄤ或遭殃。J必須按表操課,生活不得發生一點錯漏,否則就是一連串的懷疑與拷問,跳到黃河紅海黑海都洗不清。

(再問一次,大姊你真的不考慮報考調查局咩…)


宵禁更不用說,每日均要檢查J幾時返抵家門,上床睡覺。令人傻眼的是,平常睡前不會主動打電話給女朋友的J(因為J的女朋友都會主動打來),某夜心血來潮想打電話說晚安,沒想到找不到人,最後發現J的女朋友竟半夜和女同事與工作上認識的男生出外遊玩。如此不平等的待遇,自然令J氣的七竅生煙,大大地吵了一架。不過吵歸吵,他們的生活仍舊很快又回到原來的權力結構。


J不是一個想晚婚的男生,事實上在我認識的人裡面算是想早婚的。但如今卻在與他女朋友的婚姻大事上,出現了拉鋸戰。蓋男人在年齡上佔了不少優勢,這是現下社會不得不承認的一個事實。但是他女朋友呢?極力維護堅守的堡壘,卻在自己最想進入的那步上膠著,反而造成兩人婚姻的阻力,那這樣的努力廝殺,又是為了什麼呢?她有那麼一點點自覺嗎?凡萬物皆有自由意志,我乘自由之風來,也必向著光走,再多外力的扭曲勉強,不過都是一時。人盡皆防,卻在不知不覺間接自己逼近了死胡同。



J頻頻看錶,看來有些緊張。

「我要走了。」J有些不好意思的說。

我明白,他『健身』的時間已經結束了,該進行下一個行程去。(切,幹嘛搞的好像偷情一樣~~我明明就是光明磊落的月光使者正義化身… 我忽然開始有點了解,他的男性女性朋友是怎樣不見,悄悄從他生命中隱去的。)


我看著J:「幾年前,我相信你身邊的人還會勸說你們分開;可是到如今,都已經好幾年了,我想應該已經沒有人會這麼說了。」

J思考著,嘆口氣說:「唉,是說到不想再說,不想理我了吧…」

我笑了笑說:「別這樣想,大家都還是關心你的。只是你雖然覺得痛苦,但你們既然沒分開,就表示你們之間還是有什麼強烈的羈絆吧。說不定這已經變成一種你們之間都能接受的相處模式,反正人與人的相處,本就沒有道理規律可言。」

其實,J是一個長情的人,亦沒有什麼藉帥臉把妹或涉足聲色場所的壞毛病。

我認真地看著J:「其實,分開或不分開,都只是一個結果,是一個你思考過後做出的結論。重點是,你希望自己往後的人生,是過著怎麼樣的生活;什麼樣的人生,才是你會感到期待與開心的。」

J點點頭:「謝謝你。」

公車來了。

「其實我一直覺得跟自己的朋友見面,開玩笑聊天訴苦,把我跟她之間快樂的不快樂的事跟我的朋友分享,反而可以放鬆我跟她之間的緊繃氣氛,可惜她一直不明白這個道理。我真的已經沒有什麼朋友了,希望剩下不多的能好好珍惜。今天真的很高興,在這麼久之後,還能再見到你。」J露出一個很單純的笑容。

「我也是,加油,好好保重啊。再見~」我也笑著,跳上公車,用力地跟他揮揮手,直到他的影子在公車車窗裡變得很小很小。


這之後我再也沒見過J。


J是一個好人,相當有自己的想法,老愛思考一些天馬行空的事,也是一個我挺欣賞的好友。

其實,看到他這樣,我有點難過。

習慣真是件可怕的事。幾年前J還會抱怨;現在的他一動也不動,就像個麻木的娃娃。他的不抱怨,讓我更加擔心與害怕,因為,他連那麼一點掙扎反抗的動力都沒有了。


我嘆氣。

看來「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還真有那麼些道理。

可嘆J卻是『囚犯』不死,只是凋零…




後記:

1. 這是以前未完成的舊文,最近在舊檔案裡發現,又剛好故事有新進展,不拿出來完成,未免可惜。(其實我還有不少以前寫到一半的舊文章,希望有機會可以一一完成。)

2. 大家看看就好,若有平日就循本文女主角模式大行其道者,拜託不要自動將你男朋友對號入座到J的位置(這世界上哪來那麼多J啊,我只認識一個啦,大家的男朋友真都有那麼帥嗎? 厚…別假了),然後來質問追殺我,我真的會抓狂。就算本尊你看到,我也只是J的朋友好嗎?你最重要了。別煩我啦。

3. 不管如何,我希望J快樂。人生苦短,何必讓不開心的時間長過開心的時間呢?不管你做什麼決定,我都會支持你的,要不然朋友是拿來做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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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到J時,J看來有些憔悴,以前的光彩都不知道到哪兒去了。

* * *

我承認我極厭惡那些環繞在男朋友身邊,曖昧不明的死蒼蠅女人。但我也受不了那種整天窺伺馴養、事事懷疑到家的女朋友(當然,除非你男友是一個百般考驗你耐性的花心機車男,不過這種男人還是甩之為上吧)。

據我不負責的研究顯示,一百個男人裡面有一百零一個,是痛恨女朋友兼差調查局便衣,夙夜匪懈孜孜不倦地追查他們的一舉一動,大至下班偷溜出門把妹乎、上班摸蛤仔兼洗褲搞工讀生乎,小至內褲幾天沒換、昨日挖下的鼻屎黏在餐桌哪一角(呃…應該沒人邊看網誌邊吃飯吧…),都要問上一問、管上一管。蓋雌性動物的文科較雄性動物強,想來大抵是生物本能使然。女人都把自己的地理範圍劃分得極清楚,只恨不能學狗在四邊兒角上各撒泡尿,以示權威;地理好不打緊,歷史更是背得滾瓜爛熟如數家珍,蓋前女友幼稚園念哪裡,高中聯考幾分,曾與男友同遊何處,何時初吻…所有過去女朋友的身家背景都瞭若執掌。

話題扯遠了,我要說的是,極其不幸的,J就是那「負一」個男人。

我的朋友J是一個帥哥,這在我身邊算是很稀有的物種。不知道為什麼,我的身邊並沒有什麼帥男人(認識我的男生請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而J,就是我少數的帥哥朋友之一。說實在的,他的外表我也不知如何具體形容,大概就是一張就算他只是跟你推銷現金卡,你也會笑臉盈盈心想「老娘我今天真是走的什麼好狗屎運」兼樂不可支爽到不行的俊臉。

出國前夕,慣用日系保養品的我,為了怕在美國小城裡買不到,而有臉皮乾枯老皺之憂,便殺到「蒐購百貨」先進他一大堆貨。由於行程緊湊百廢待舉,便趁補貨之際和J先吃頓便飯,順便說聲古得拜。

我還在狂掃盤中那堆咖哩,J忽然說:「ㄟ,我交了一個新女朋友。」

「是嗎?」我稍稍抬了頭,以示尊重,接著又繼續猛吃盤中的咖哩。


J接著迫不及待地跟我講述他們的認識經過,我抹了抹嘴,邊聽故事邊吃掉嘴角邊最後一顆飯粒。我見到J滿臉的開心中,有一朵小小的綠雲…喔…不是…是小小的烏雲罩頂。應該是說,開心中夾雜一點幽幽的神情。

果然,J接著說:「但是…就是她管得比較多一點,比較沒有安全感。」

「怎樣管得多啊?」其實我還是有點餓,我邊說著邊用眼角偷偷瞄著菜單。

「也還好啦,他就是不喜歡我跟女性的朋友有聯絡,不喜歡我跟女生說話。像今天我們這樣出來吃飯她應該就會不高興吧。我想,她就是比較沒有安全感一點啦…」J搔搔頭。

說實話,我也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人,但是我知道,人心是沒有辦法歸控制的,唯一要破除不安全感魔咒的方式,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強壯,讓自己向上提昇(唉呦,好八股…)。心該是要放在自己身上的,總強過放在自己無法管轄的領域。不過當時我還不是很明白這個道理,身體尚未力行,自然無法說之。

不過看到J興奮開心的樣子,我也替他感到開心。匆匆和J說了再見,沒隔幾天,我就上了飛機。

到美國的第一個月,我的死雅虎奇摩信箱壞掉,臨行前一來匆匆忙忙,二來也從沒想過信箱會不work,所以並沒有記下所有友人的電話號碼。於是,我就和J失去了聯絡。

直到J生日的那天,奇蹟似的,我突然想起,在我從台灣帶來的手機裡,雖然沒有電話簿,但有J以前給我的簡訊,所以我應該有J的電話號碼。但這麼簡單的事,我過去八個多月來居然完全沒有想到。興奮之下,我打了一通越洋電話給J。

我和J又重新聯絡上了,那是我還在用MSN時代(恐怖前男友L之MSN對話事件大概發生在同一時期),J常用會MSN跟我抱怨跟哭訴他女朋友對他的諸多管制行徑。

不准跟女生聯絡或見面是最基本的,一群人中間有女生也不行,頂多只能出現其他男生帶來的女朋友(不過到後來她也不太喜歡J跟男生朋友出去了)。

電話簿中所有的號碼都要檢查,女生的都要刪掉。

她把J所有的電話單據地址,都轉到她家,包括手機室內電話,並且都申請通話明細。每月通話明細寄來時,她就一個個檢查號碼。

我不知道J是怎麼忍受的,據他說,他覺得反正自己從來也不做什麼虧心事,她愛查就任她查囉,如果這樣她就會安心高興的話。

我是一個沒有耐性更加痛恨別人管我閒事的人,我也覺得自己光明磊落,可我就是不喜歡讓你知道我在幹嘛,那怕我今天在家只是吃零食看白癡電視泡泡腳也好,我就不喜歡男人囉裡囉唆、瑣瑣碎碎地問我生活細節。如此這般,我更加覺得J是個奇男子。

MSN清單檢查是一定要的,絕對不只是檢查那麼簡單,有時J一上線,就發現他的好友名單全部被刪個精光。一般偷看對話記錄已經太初階啦,J的女朋友可是強勢到把名單整個刪掉。(我也不記得那時J是怎麼和我講話的,好像是他有不只一個帳號之類的。所以看吧,這種東西怎麼防,何況J還不是有心做壞事者…)

所有的密碼J女朋友不是一定要知道,就是千方百計破解。

只要稍有不順她意,一定就是沒完沒了。

不論對方女性身份為何,她總是有辦法揭穿對方虛偽面目,看透對方真實目的(她自己認為啦)。我們簡單以下列對話表示之:

一號對話
J:「對啊,她沒有男朋友。」
J的女朋友:「那她一定是喜歡你想要勾引你啦!」
眉批:「有危機意識固然很好,但草木皆兵看到鬼影就開槍會不會有點累…」

二號對話
J:「拜託喔,她已經有男朋友/老公了好不好。」
J的女朋友:「那她真的很賤耶,不知羞恥,都已經有了男朋友/老公還來勾引你,淫蕩…」
眉批:「%○&*□◎……..」

總結一號對話與二號對話,看來凡是沒有屌的生物,都不能接近J的方圓三百步內…(還沒試過三號對話:「拜託喔,她已經有女朋友/老婆了好不好。」)

J女朋友滴水不漏保密防諜的程度,直逼國安局特務,恐怕得直接保送。如果有朝一日她加入CIA的行列,全球恐怖組織定將被滲透無疑消滅殆盡,堪稱和平大使、人類希望是也。

J猶如囚犯似的,她不但密密地封鎖住所有J能對外聯絡求救網絡,也順便把J的人際網路在不知不覺中一併封鎖掉了。

據聞那段時間,J身邊所有的女性,不管熟不熟,全部都捲入了風暴之中,只有我剛好游過太平洋,僥倖沒被捲入兼以誅滅。


我看過J女朋友的照片,其實她是個漂亮的女孩子,不知是心態還是怎麼回事,她對自己會那麼沒有信心。只可惜,再漂亮的女孩子,沒有了自信,就很難發出耀眼的光芒與吸引力…


沒想到,再怎麼樣,我也還是遭到了波及。


我難得有機會回台灣兩星期,由於J工作地點離我下機處很近,我們便相約快速地吃了碗麵(其實也只有我在吃…),聊了不到三十分鐘,臨走前,J問我要了我這段期間在台灣的電話號碼,還不敢在手機裡記我的名字,便以某家百貨公司的名字代稱。而我因為等不到胡桃媽,又苦無電話可用,只好借J的手機打給老媽請她速速來接,助我將一大籮筐行李扛回家。

各位看倌看過了上述隨便舉出的管制後,想當然爾便知這怎麼瞞得過J女朋友的法眼呢。自此之後,我便每天早上五六點都接到無聲電話,甚至連我媽也一併受擾。就算知道我有時差也不用這樣搞我吧!怎麼說話對方就是不出聲。弄到後來我媽覺得很害怕,因為不知道到底是誰每天這樣打電話來。

過了幾年,到如今,其實我也不太記得對方最終有沒有罵我,或我有沒有破口大罵了,又或是對方還有沒有搞其他花樣了。我只記得某日清晨在我不堪其擾後,我就直接打電話給J,告曰本人最近極盡受擾之情事,暗示恐其女友所為,囑託J詳加查明,倘若事實確如此,我也請之拜託之令其好好管束閣下之女友,定要拴好顧好,千萬不要再恣意放出門咬人。

的確,我是沒有直接證據得證明那是J女友所為,但是我們並非身處法庭,而且這一切已經侵入干擾到他人生活,我以有限的證據緝拿犯人,也是萬不得已。況且,我那次短暫回台,知道我回來的人少之又少,更遑論有我的電話號碼了。


我不明白,這樣令雙方疲累的戀情,樂趣究竟在哪裡?

或許J的女朋友樂在其中,但對J和其他人來說,不啻是一種折磨。J的家人也快被該女友搞瘋,頻頻勸說分手。

我承認,我是有那麼一絲不悅,帶著那絲不悅,我飛回了美國。回來美國不久後,我的電腦再度死掉,就這樣,我又和J失去了聯絡。



~~ 待續


附註:
大家一定覺得電腦壞掉在我的文章中出現很多次對不對?我也覺得很鳥。可我真的要很生氣的大喊,我明明用的都是人皆稱道的穩固牌子,為什麼為什麼還會壞掉啊。而且每台都不只壞過一次,還要壞到壽終正寢為止…不要懷疑我,我沒有偷下載A片A圖A漫A game連A餐都沒有,因為我是電腦白癡啊!!我只會很規矩地做很有限的活動。我現在改用Apple,朋友說如果連Apple都可以被我搞壞,那就實在※◎□&#…辯無可辯了…(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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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來小城找我,我們相約一起去吃飲茶。

談笑間,M嘆了一口氣,說:「好女人都到哪裡去啦…」

咦…這句話怎麼好像有點耳熟咧!?

我忽然想起,約莫半個月前,自己才在blog上,放了一篇關於好男人的文章。原來,這個年代,不只女人在感嘆,男人們也在靠夭好女人在哪裡。這世界倒挺公平的。

我問:「那你對好女人如何認定?」

M:「也沒有什麼。我只想找一個簡簡單單,可以跟我一起過平靜生活的女人。」

我繼續詰問著:「不過你在美國這四年,已經錯過四個喜歡你的女生啦!他們都不好嗎?」

M:「不會啊!他們有的個性溫柔、中西優點兼併;有的胸大腿細臉蛋美;有的...(太多,以下記不住)」

身為多年老友,我誠實又直接的說:「那你在鬼叫什麼?這些條件佳的女生放著不管,你倒是被感情複雜的女生耍的昏頭。」

M沈默。

我又說:「那台灣也有很多女生不錯啊!你上次回去沒人幫你安排相親啊?」

M回答:「有是有啦!人挺好,但我就是沒什麼感覺。」

M又接著說:「現在有很多女生,跟她們說話,有的不是觀念狹隘,要不就是言語無味,我真的和她們講不下去。 我希望她們會說英語,會有自己的想法。會…(以下族繁不及備載)」

我嘆了一口氣,發現自己這輩子是不可能當成金牌媒人。

我完全無法理解,這些火星語翻成地球話,再轉化成具體的條件會是什麼。

男人要的真的也是好女人嗎?

男人,是可以被「好女人」滿足的嗎?

或者,男人也在尋找好女人,可是卻從來不肯透露,他心中所謂的好女人指的是什麼?「好女人」這個詞,只是個幌子嗎?

在這個年代,大家都流行尋找好女人與好男人。可是我一直不知道,大家在說的好女人跟好男人,究竟是指什麼。

我不曉得聽過多少個男人說,他們希望找個有自己想法的女生,因為百依百順沒有主見的女生無趣,無法跟他們的心靈並駕齊驅。一回頭,又聽見他們跟我抱怨著,女友個性太強烈,以致時有爭吵。你們也幫幫忙,指名要點麻婆豆腐、宮保雞丁,一上桌又嫌豆腐雞丁辣,是想怎樣?那你不會一開始就點開陽白菜、涼拌小黃瓜咧!嫌白菜小黃瓜無味,又嚥不下花椒辣子,其實男人難搞的程度,往往也不下於女人。


以前每次要幫身邊的男性朋友介紹女生,第一句被問的話總是:「那她漂亮嗎?身材怎樣?」我並不否定以外貌作為標準,美麗的事物,如果光用眼睛看,自是人人愛之。膚淺膚深不過都是個人見解罷了。君不見兩個小娃兒擺在那兒,一開始,可愛的那個一定是先討人喜歡的。(當然醜的那個如果是自己的,又或美的那個壞到不行當然是另當別論)但奇怪的是,當男人們坐下翹起腳來感嘆時,我聽到的,卻絕大部分是嘆「好女人在哪裡」。看來,男人真當高深莫測。

假設現在我們就把實驗前提定為『男人需求 = 好女人』,附帶:好女人外貌可以是美是醜是普通,可是我又碰到弔詭的實驗瓶頸。

因為M又接著告訴我,他看到身邊有許多人,交的女朋友,或也可以稱的上是所謂的「好女人」,但是你說這些男人很愛女友嗎?看得出來不是(男人們自己也承認)。你說他們騎驢找馬嗎?也不是,因為沒在找馬。不過說要分開,也找不到什麼大事理由要分開,兩人這樣平平靜靜的作伴也挺好。就這樣日復一日,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對,但也好像少了點什麼,有些空虛,其實真的不和對方在一起,也不會怎麼樣。只是,就少了那個分開的理由。雖無味,但也未至棄之。直至有一天,分開,是因為藉助外力事件,而非兩人真正面對內心所求。

女人真正有魄力大刀闊斧展斷情絲者甚少;而男人,對於感情裡沒有什麼必要特別去改變的事,通常會坐視,不到必要不動手解決。因為對男人說,簡單就好,他們永遠弄不清楚,為什麼女人要把事情想得那麼複雜。於是,無味的雞肋就一直被放在那裡,直到有一天真的汁枯味乾了為止。

看來,好女人在感情市場裡,彷彿也不似男人宣稱的那麼受歡迎。

在一起的理由,有太多,絕對是「因為她是個好女人,而且我身邊的每個人都覺得她好。」

然而,分手的理由,有更多,是「她真的是個好女人,但是我就是不愛她。」


於是,不管自己想要找的究竟是什麼?只要張著「我找好女人」的大旗,避蔭其下,就覺得很安心。

就這樣,不論個別的獨立因素;有很多『好女人』,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找不到男人;有很多『好女人』,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被拋棄。

或者,這世界上根本沒有好女人(或好男人)這回事,有的,只是許多好雞肋….

剎時間我恍然大悟,我們都有許多好雞肋,但卻怎麼也尋不到自己的好女/男人在哪裡…







【本文原刊於2005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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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床出門前,看到「好男人在哪?在這~」,心裡也充滿了的疑惑。是啊!我也認識一些好男人,為什麼女人都說自己在找好男人,可是卻對於大把堆在那裡的好男人視而不見呢?

我很認真的,利用剛剛上健身房還有沖澡的時間,仔細的想了想這個問題,於是我得到了一個小小的感想。擱著本來要上架的新文章,先把這篇放上來。希望有助於突破我諸多好男人朋友的疑惑與迷思。

姑且不論這些所謂的好男人是否真的是好男人,因為好男人的定義隨人而訂,我們只能採用最大公因數說;再者,古語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了,又何況是感情事,非當事人實在難以論斷。

好啦!我們就假設這些都是好男人好了。成群的好男人供在那裡,為什麼女人只是嘴上抱怨,眼珠子卻跟瞎了一樣咧?

嗚呼!大抵女人真正找的,並非「好」男人,而是她們「想要」的男人。

呸!這是什麼廢話。再忍一下。

這裡不是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蓋女人們夢幻是夢幻了些,但倒也不是全都是蠢蛋。自古女人愛著壞男人們,你以為她們真的是愛那些男人的壞乎?當然不是,她們愛的,是那些可以讓壞男人們耍壞的東西。一個男人要使壞,定得有些本錢,不是白花花的銀子,就是張俏臉,要不,就是把妹的招數。君不見「十面埋伏」裡的金城武,要妹有妹,自是最佳例證。

到這裡有一點明白了嗎?

這麼說好了,所謂的「好」男人的「好」,只是一般要件;除了一般要件外,還得加上特別要件。至於這個特別要件是什麼呢?那可就要視個案而定啦…

真個挖開女人的心房瞧瞧,就會聽到各種聲音啦!「嗯..其實我想要我的男人有喬治庫隆尼的酷帥」;「我倒希望他有數不盡的鈔票讓我敗,如果能釣上豪門小開那是最好的啦!」;「我想當醫生娘啦!」;「我希望他很有才華,最好還有那種觸不到的距離感」;「我比較實在,我只想要個大屌」;「人家倒希望他能每天說笑話陪我解悶」….女人有各式各樣不同的願望,怎麼一一滿足咧?每個女人想法又不同,不若男人整齊畫一的簡單。

諸君以為女人們真的會說出那些她們心中真正想要的特別要件啊?甚少哉!大部分的女人,小嘴掩掩,管她心中嚷嚷的是蔣公人頭紙、大屌還是美形男,她都會跟你說:「嗯…人家只是想要個好男人啦!外貌沒有關係啊~~經紀狀況穩定就好,然後誠懇老實,孝順顧家就好。」然後你就看著女人們,頻頻參加竹科工程師的聯誼或是醫師團相親,跟在滑頭但臉蛋嫩嫩的飛仔後面尖叫著,醉眼迷濛的望著有兩三下把妹招數的豬頭。開始嫌誠懇老實是悶葫蘆,嘴上要個孝子,結果又抱怨丈夫總往婆婆身上貼。

女人甚少說出真心話,再加上自古傳統婦德教育下,對於自己想要的,更是三緘其口。

男人就簡單多啦!他如果跟你說他要貌美細腰長腿加大奶,他就真的是要貌美細腰長腿加加大奶。 男人不喜歡賢良淑德?非也!只不過貌美細腰長腿翹臀大奶是一般要件,賢良淑德才是特別要件。如果還像日本AV女優一樣會叫,那叫意外的驚喜。

所以,女人是虛偽的囉?倒也不真的是完全虛偽。哪一個女人不想找個好喬木托,只是除了這些,還得要有點別的東西而已。

所以話說回來,女人其實是任性,沒個準的。她們有各式各樣天馬行空的條件與幻想,是以只能各個擊破,無法一舉攻陷。

再加以女人對於好男人的定義,有時甚是奇怪,比如王文華文中其女性朋友所稱的身高175。說實話,我實在是想不出來身高與好的關連性。如此說來,身高174.9就不是好男人啦!原來,男人的好與不好,就決定在這一釐米間,人生真是殘酷。至多你可以說,我「想要」身高有175的男人,而不是將身高175,放在好男人的必備條件之一。

所以,「女人想要好男人」這件事,絕對不等於「好男人都會被女人想要」。

然而,我並不是鼓勵所有的男人都不要當好男人。相信我,好男人絕對是你把妹的基礎,只是商品雖好,仍須加上包裝與促銷。如何實行,就要視你的消費者群啦! 但也別做過了頭,她愛拉小提琴的男人,你明明痛恨小提琴,還為她每天練上十八小時,手抽筋脖子扭傷。真正愛你的人,絕不會因為你無法達到她的夢想而不愛你;當然,只是如果你達到,她會更愛你。

至於女人們,除了大家應該要真正面對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我還是認為,可以在一般要件外,加以特別要件的。本來就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你如果就是喜歡這樣的條件,那你當然就是去找尋這樣的條件。有的人要找的是深愛的人,有的人要的只是可以給她安穩的人。這樣,有什麼不好呢?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供需對應的。 固然你可能會碰到好男人會碰到壞男人,但人之所以為人,當然是因為無法完全依照理智行事。人的一生中,會受傷,但也會學習。能不受傷當然最好,但這也是種成長。比起犯錯,更可悲的,是你明明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卻活在自己所設下的桎梏中,無法掙脫。


我不了解好男人的真正定義,但是我始終相信,「不要花心」,絕對是要件之一。
沒有女人會喜歡花心的男人,花心的男人之所以還有人愛著,誠如前述,她們一定是愛著你其他的某些東西,而不是「花」著的那顆「心」。


好男人們!想要知道為什麼你們還單身嗎?不是因為你們不好,而是因為,女人的心中,都藏了一些小小的秘密要求罷了!

於是,更新興的男友條件就出來啦!很具體但是也很抽象,很模糊但是好像又很清楚,你好像抓到一點邊了但是其實還是離她很遠,那就是:「唉呀!找男友的條件,人家只要『感覺對了』就行啦!」



*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不為普羅大眾單身漢們負責。
(就跟你說了是不負責講座嘛…)






【本文原刊於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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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識二十年的摯友克萊兒小姐最近訂婚了。

從小學一年級就跟她一起辦家家酒的我,除了有狀似母親的莫名感動狂喜外,我那顆最近轉不太動,光顧著監視手腳勞動工作的腦袋,竟也開始思索起一些可能比吃睡有深度一點的東西。


其實,對於「訂婚」這件事是如何形成運轉的,我一直搞不太清楚。小時候看叔伯姨嬸大人親戚的玩法,大抵是受到傳統習俗三書六禮的影響,似乎是將訂婚當作是結婚的儀式之一,或是兩者合併請,又或者是在結婚日前的一個月到三個月辦訂婚宴。

到美國後,整天沒事看一些沒營養的電視節目,諸如wedding planer什麼的,一些千奇百怪的求婚節目,再加上周圍一些已婚婦女同胞的教唆洗腦,才發現訂婚原來不僅僅只是個附屬儀式罷了,真是小訂婚大奧妙。


首先,要怎麼開始訂婚這件事? 我的意思是,怎麼會有訂婚這件事的出現,也就是男女要如何談到彼此要訂婚。

就我赴美數年研究的成果發現(這位小姐也不知道來美國是來唸書的還是怎樣),西方人(不要跟我抬槓,講一個大概而已)訂婚的開始,與求婚一事乃系出同源息息相關,程序是:男方抓住一個機會,或帶女生到有浪漫餐廳,或到一紀念意義的地方,或上求婚節目以安排驚喜(要是我只會驚嚇沒有驚喜),不論有沒有帶著戒指(大部分都會有),然後開始跟女生進行下列一定模式的告白:「自從認識你以來巴拉巴拉巴拉…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巴拉巴拉巴拉…我希望下半生都有你相伴(女生們聽到這句話就要注意了,這邊開始是全劇高潮),你願意嫁給我嗎?」此時,電視裡面的女生一定會大叫歐賣尬,或是激動掉淚,然後,一切就成事了。

說了那麼多現在看起來是廢話,當場卻會讓女人飄飄然的情話之後,男方就會為女方套上戒指,注意,這邊出現一個小小的分叉點。有學說認為,這個時點雙方就已經有合意,所以算是訂婚了;另外也有認為,是在此不久後,雙方會舉行小小訂婚儀式,以茲表示訂婚。

但是不管怎麼樣,統一學說見解都認為,正當程序乃:『求婚-->訂婚-->結婚』。

費事一點解釋,亦即,洋人認為,要先請求對方與你共偕白首,然後訂婚是準備即將結婚的一種允諾,訂了婚,也同時就說定預備好結婚日期。尤其在美國時興個人訂做婚紗,所以從訂婚到結婚中間的時間,乃為籌備所有婚禮事宜之用。

好個一氣呵成,頭尾呼應的結婚程序啊!我不禁感嘆著。

然而,根據本人在本土市場喬裝後的不記名不記數不負責問卷市調結果發現,除了前述根據三書六禮所進行的訂婚外,還有另一種訂婚,被獨立於結婚這檔子事外,統稱『訂婚歸訂婚,結婚歸結婚』也。

這樣的訂婚,不如前述訂婚在結婚的一到三個月前,而是從訂婚的時點望不到結婚的時點,遙遙無期。訂婚不作為結婚附屬儀式,亦不似洋人作為結婚的允諾及籌備起點,乃是作為拖延結婚之用,悲矣!

我的朋友W先生已訂婚,每次眾人起鬨,笑鬧著問:「你們打算什麼時候結婚啊?」 W先生總是一臉無奈的回答:「不知道啦,等我這裡唸完書再說吧。」然後轉過頭表示沒有興趣思考本話題的樣子。

其實我知道W先生不是很想訂婚的,根據當事人私下透露,要不是家中父母催促,還有要女朋友一同出國伴讀的同居壓力下,其實他是不會現在訂婚的。想當然爾,他根本就不想去想結婚的時間點。

但是,當W先生的女友也一同出席的場合聚會,W先生還總是做如是表情與回答時(我個人就聽了不下十次),我就不禁為其女友感到一點小小的皺眉。當然這不關我事,不過,我只是覺得,設身處地,如果我是她的女友,被自己的男友當面這樣回答別人,多少還是會有些不舒服吧。

於是大家就在猜測,W先生是如何向女友『求訂婚』的呢。(不好意思,許多留學生沒別的,最會的就是八卦與無聊,可怕吧。)據眾人的多次會議研討結果,以及W先生證詞比對,果然得到以下結論:

W先生:「我要到美國唸書了….巴拉巴拉巴拉…一去就是X年…巴拉巴拉巴拉…如果你一起過來住是比較好,但我們爸媽們又覺得還沒結婚這樣似乎不妥…巴拉巴拉巴拉…那我們訂婚好了…巴拉巴拉巴拉…」果然是一點都沒有浪漫的氣氛, 訂婚變成了一種權宜之計。


另外我也很受不了,許多人為了拖延結婚的時點,便以訂婚來當作解決的方式。像是小孩吵著要買玩具,就不耐煩的先給顆糖果做數,以示恩澤,意欲暫時打住小孩的索求與哭鬧。還一副皇恩浩蕩的樣子,好像訂婚就是愛對方的最大化表現。這是怎樣?如果沒有誠意的話,就不要訂婚好了;好似訂了婚,就完成某個神聖的接段性任務。天底下哪有女人要的只是訂婚沒有結婚的呢?是貪你幾盒喜餅咩?許多女人都是把訂婚當作結婚允諾愛意保證,如果只是給一個希望卻不誠懇的話,不過是浪費雙方時間而已。

據不負責任調查,許多男性『求訂婚』的問句如下:

男:「不然我們訂婚好了。」

根據吾友克萊兒小姐提供的參考建議,女性針對上述邀約,依照心情與個案不同,分別有以下兩個選項可取用回覆:

一、 女:「不然你去死好了。」
二、 女:「不然你去呷賽(台語「吃屎」之意)好了。」


意者歡迎自取,毋須洽詢。


再者,個人認為,除非有其他特殊因素(例如家庭、遠距離等等)者,從訂婚到結婚最適宜的期間是半年至一年,不宜超過一年半。

我一直覺得,人,不管是談戀愛訂婚結婚,有許多事,除了靠情感的累積,還要有那一瞬間的衝動與勇氣往前飛的。時間拖的太久,火花容易消失。

或者,就像打電話到蛋糕店訂了蛋糕,卻遲遲不來付錢拿貨。隨著時間經過,蛋糕就快要不新鮮了,偏偏被訂走了又不能賣給別人,放在窗裡旁人只能看,想買也不得。老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卻束手無策。如果沒有買蛋糕的意願,只是佔著毛坑不拉屎(唉呀!不是將女性比做毛坑啊,順口溜而已),霸著不放,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要訂,無謂累人累己。


其實,訂婚這道手續不一定要,因為重要的是雙方的允諾和心意。倘若僅是一份無味之肴,甚或推託之詞,又何需浪費呢?


我的上海朋友婷婷曾說,求婚三要素乃,鮮花、鑽戒與下跪,要不然她不嫁。婷婷當然是已經嫁成了,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台灣佳婿,不過她的意見還是僅供參考。 我倒是覺得,求婚的要素對我而言,其實是,那一瞬間有想要與對方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感動。


拉拉雜雜說一堆,這當然不是求婚訂婚守則,標題不就寫明了,不過是理想的訂婚罷了。




後記:

1. 文章標題借用來自一部日劇,名為「理想的結婚」,由竹也內豐和常盤貴子所主演。 其實內容我倒是沒看過,雖然手頭上有。承恩其他前輩朋友搬回台灣前所贈,留學生苦哈哈,總是東西分享流轉,前手後手薪火相傳。

2. 吾友婷婷是個大美女,性格直爽。人真是種視覺動物,婷婷每次心直口快,周圍的男性雖然不苟同,也只敢心裡機車,不敢嘴上機歪。

3. 吾友克萊兒的被『求訂婚』的過程,為保護秘密證人在下我的小命,恕無法實況轉播,但真是令人感動。





【本文原刊於2005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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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G先生為感情上的問題苦惱不已,便打電話來給我。

與G糾纏好一陣子的女生(呦喝!其實好像有兩三年了…),同時還有另外兩個男朋友。

我問:「你什麼時候知道她還有其他兩個男人的啊?」

G:「一開始當然是不知道,後來就覺得她很怪,常常無端端消失,手機不接,也找不到人。過了幾天,她再打電話來,又是一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的樣子。」G頓了一下,想想:「我知道到現在大概有一年了吧。反正她就是很奇怪,我們聯絡也是斷斷續續的,她高興想來的時候就自己跑來。」

我皺了皺眉,又問:「那其他兩個男人知道其他的男人存在嗎?」

G苦笑:「一個好像曾經有發現過,但後來以為沒事了。另一個應該都不知道。不過說不定他們從來都知道。」

我下了一個重要的小結:「所以,理論上,從那個女生的角度來說,就只有你一個人是知道了囉?」

G點點頭。

身為G的女性參謀長、心理諮詢師兼命理勘輿家,在一番望聞問切後,我搖搖頭,出了處方籤,順便再丟給他一支下下籤。

「你自己也知道,不成,對不對?」我嘆了一口氣。

G沒說話。

「這件事在一年前就已經有結果了:就是,你永遠都不會上位。」我認真但殘酷的說。「你知道你失敗的始點在哪裡嗎?」

G搖搖頭。

我說:「就是她知道你曉得她還有其他男人的一刻。」好像在繞口令似的。「或者是說,她讓你知道她有其他男人的那一刻。」

判決怎可不附理由,雖然我只是個騙吃騙喝的情場命理鐵口。

我開始說出我的狗屁理由:「雖然我說,你會失敗,是之前就註定好的,但那不是詛咒,也不是預兆,只是見微知著而已。」

「你知道嗎?一個女人,唉,其實男人也是一樣。她敢讓你知道,或是被你知道了也不怕,就表示你在她心中不夠重要,要不然她想盡辦法死都要瞞著你。通常這種情形,要不是吃定你,認定你就算知道也捨不得走,會秉持著苦女阿信精神,再苦也要扯著臉皮笑,乖乖的待在她身邊;要不就是,事情一旦爆發,你雖不爽一走了之,但失去你她也不在乎,覺得有你沒你都沒差。」

我知道我講話直了點,但我還是繼續說:「而且,說實話,人性有很卑賤的一面。就算她本來戰戰兢兢的,深怕ㄅㄧㄚ康(台語發音)穿幫,一旦她發現你知道之後仍繼續等待(或是她敢讓你知道),她就會開始肆無忌憚。反正你也知道她現在要陪誰,對你說沒空就是沒空,既然你都知道只能悶聲吃鱉。到最後忍氣吞聲的就只有你一人。就算她有時可能覺得有點對不起你,就算她因為不知道要選誰而常常煩惱,但這些感覺,很快的就會被自私、慾望和鴕鳥心態所淹沒。局勢就從這裡開始轉變,這就是你失敗的始點。」

我繼續補充實例:「有一位有女友的男性友人這麼告訴我,他出軌從來不找同是台灣來的女生,因為不管是台灣圈或是留學生圈子都很小,加乘之後更是小上加小,找台灣女生簡直是自找麻煩。最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他有女朋友,他也一定會告訴那些女生說他有女朋友。這表示什麼?這表示,我早就告訴你我有女朋友了,所以之後你還要跟我在一起,就不要抱怨,該分開的時候也沒什麼好說的。更絕的是,我這位友人還常常保持大家口中純情好男孩形象。」


G繼續沈默著。

我:「況且,一年真的也拖太久了,這表示她的優柔寡斷不是太過份,就是她根本沒有心要解決。這根本就是常識,不需要我擲杯搖籤,你又何苦膠著在那裡呢?」


我聲音放柔和了些,說道:「就算我前面講的你都不相信。唉,用你的小指想想,真心愛你的女孩不會這樣折磨你的,那上頭並沒有綁紅線,對不?」



G接著我給他的處方籤兼下下籤,信誓旦旦的跟我說他這次一定能解決了,然後滿懷信心和決心(?)的掛上了電話。


我始終相信,『當對方知道,你明白自己原來不是唯一』,就是多角關係中,失敗的始點。 或許並不必然,但至少我目前所見所遇,都按本譜奏彈。


我告訴G的,我想他早都明白。 然而,他只不過是犯了天下癡男怨女都會犯的錯 – 『抽不了身』–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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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某個年紀,女人一定要有一個認知。」吉魯教授緩緩的吐出這幾個字。
我打開小筆記本,知道接下來我的精神導師一定有驚人的開示要出現。
吉魯教授定定的說:「你不能再在感情的路上繼續犯同樣的錯誤。」
這句話看似平淡,但是我知道既然我的精神導師這麼說,它一定有更深的意涵在裡面。
我想了想,試圖想要瞭解的更清楚一些:「老師的意思是?」

「男人都有不同的類型,也都有不同的原因使你失望。 不過,人生本來就是起起伏伏,有不同的嘗試和失敗。 然而,當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還能負荷這些,可是都我們到了這個年紀,你必須瞭解到一點,那就是,我們已經無力再負擔同樣的失敗。 所以,千萬不要再選擇一個男人,是你明明知道他有哪些地方是跟以前的男人一樣爛的,還偏偏又繼續這段感情。」

「喔~~我知道了!!」我興奮的說,並試圖進一步詮釋吉魯教授的這一番話:「就像是我們在玩RPG一樣對不對? 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你會遇到不同的怪獸,一開始你可能會被他們打敗,但是隨著經驗值的增加,相對的你的戰鬥力和生命力也會提高。你會不停的晉級下一關,遇到各式各樣,更多更強大的怪獸。雖然我們有可能被新的大怪獸打敗,但是當我們回到原來的村落,或是在路上遇到在我們等級低的時候的那些舊怪獸,就千萬不可以死在他們手下,要不然的話,就遜斃了,以前練的那些都白練。」

愛玩電腦遊戲的人都知道,RPG,角色扮演遊戲。一開始時候,你一定扮演著一個小肉腳(通常穿著草鞋,身上有幾兩銀子),要不是在自家茅屋,要不就是師父叫你下山,興高彩烈的出發迎向你的美麗人生,完成搭救女主角或是稱霸武林之類的大業。偶爾去市集逛逛,要不然就闖進人家家裡看看,聊個兩句,順便順手牽個小羊。出了門口,跟阿伯歐巴桑五四三一下,他們常常會叫你去找個什麼東西,或是把解決山賊河妖之類的問題;看見乞丐小孩,不要忘記給個幾兩銀子或摸個小頭,包你有好處得撈。常常還沈浸在把路人甲乙丙家裡搜刮一空的喜悅裡,甫出門,就掉入即時戰鬥畫面。

戰鬥力不強,生命力又低的小肉腳,常常一下就被蜜蜂蜘蛛小嘍囉打敗。然而隨著經驗值的增加,你的等級不斷的往上升,小肉腳不再是小肉腳,隨便賞他們個小巴掌,十五秒鐘內乾乾淨淨,連開扁都不用。不過遊戲設計者豈是簡單的傢伙,隨著你等級的增加,你碰到的怪獸也越來越強大,越來越難搞。每一次也總要卯足了勁才能全身而退。


吉魯教授微笑點了點頭,似乎相當讚許她這個門生的伶俐和聰慧,頗有乃師之風。 接著說:「對於沒有遇過的錯誤典型,就算失敗了,只能算你衰,也沒有什麼話好講。 但是如果你明明知道這個男人跟你以前遇到的有一樣的問題,你也曾經不曉得在多少個無眠的夜裡發誓賭咒絕不再碰這種男人,可是你還是破戒,那你就是蠢,浪費自己的生命,怪不得別人。」


我開始,默默在咀嚼吉魯教授的這番話。

每個人天生就有自己偏好的類型。在愛情裡,我們總是容易被相似的條件所吸引。 當愛情失敗時候,我們總是告訴自己不要在犯同樣的錯誤,但是下一段相似的愛情又降臨時,我們又遺忘自己曾在裡面受過的痛苦。
或許並不是不知道,但就是離不開,或是無力離開。
一開始,可能是尚未看清;及至看清,卻又已經到了走不出的窮巷中。
相似的錯誤相對於當下的愛情而言,似乎只是一粒微小的沙子;不舒服,但尚可忍耐。 於是,我們在自己選擇的錯誤裡輪迴,有時嘆息著令人喘不過氣來的deja vu。 豈知同時,時間已悄悄的從重複的錯誤背後流走。待轉身,才驚覺在交交疊疊的錯誤後,自己連選擇一個新錯誤的機會都沒有。

在虛擬的RPG裡,你可以儲存進度,隨時重來。
但是在真實的人生中,卻無法重來…





【本文原刊於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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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一邊吃著稀飯,一邊在看電視。
看到電視上的一個節目,正在把一個邋遢的男人,藉由他身邊朋友和專業設計師的觀點,改造他整個造型,然後出現在他朋友面前,然後大家一起張嘴大呼oh my god,一邊鼓掌叫好。

美國有許多這種類型的節目,通常是會找來一些穿著打扮糟到不行的人(不曉得是真的有那麼糟,還是製作單位刻意把他變糟),然後跑去他家,打開他的衣櫥,拿出他的行頭品頭論足,如果主角勢不屈服,還企圖反抗,甚至有的朋友或設計師會撕爛他原本的衣服,斷了他的念頭,然後去幫他購物、設計髮型造型。大肆打理一番後,烏鴉變鳳凰,邋遢到不行的醜男也變成prince charming…

這種節目真的為數眾多,美國人也百看不厭。打開電視,如果你停在style channel上一天,你可以看到一大堆這種節目,有個是全家大改造,哈林區貧民也變非洲王室(但當然還是一張口就hey~~man~~<鼻音請自行加入>,並伸出他的大、食、小三指,然後全身抖到你以為他需要止癢劑,或是三點六級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他腳下);有的是幫你用一點點錢打造出設計師服裝發表會的作品,讓你穿在身上過足了癮;我甚至還有看過把人關在一個透明箱裡,放在人潮川流不息的路上,讓路人來猜他幾歲(通常會比實際年齡大很多),然後改造後再以同一方式把他放回路上,再讓路人猜年齡。相同類型的節目很多,更有甚者是做整型手術,植髮拉皮隆鼻樣樣都來。

通常在這樣大變身類型的節目裡,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OH~~~MY GOD~~」 記得,一定要拉長音。不作他想,當然oh my god,因為上帝造人,你卻幫他改造成另一種與剛出廠時完全不同的生物。

不過,大部分的男人,和「時尚」這兩個字,好像都扯不上關係。

所謂的時尚(在這篇文章裡),並不是指奇裝異服、擦脂抹粉或是噁心做作的服裝。其實,只要乾淨整齊,大方得體,不要有色盲或是犯上排列組合的錯誤,都是及格的裝扮。

然而,男人的審美觀,有百分之九十六點三七,都放在對女人的批評指教上,這個那個大奶乎、美貌乎,其腰有若水蛇乎。雙腿併攏時是否呈現三點黃金比例,臀部翹起時是否超過九十度…最好你們高中時代數學程度就是有那麼好,把女人的結構算得釐米不差。大腦裡還剩下的審美觀,有百分之二點八五,用在對於跑車的鑑賞上,因為花不起所以只能猛看猛想流口水。好了,最後僅存的零點七八,終於往自己身上看看啦~~但是天可憐見,凡零點七八者,何以通過色盲檢測,以及高深的排列組合遊戲乎?

這樣的結論,只要到各大專院校校園裡走一遭就得見。

我以前在大學時,最害怕的裝扮,就屬白襪子加運動(或是不運動)涼鞋啦。我每次看到,都想要像踩蟑螂一樣,用力的給他踩下去。所以每次在路上只要看到有人這樣穿,我一定盡力抑制心中那股快要湧出來的衝動,然後快步通過,以免真的血氣上衝而鑄下大錯。如果是自己的朋友,沒辦法,只好一整天都保持視線不下墜超過二十五度的原則,以免破壞友誼。然而這種穿法,在我那個年代有很長一陣子卻很流行,於是我每天都小心翼翼,催眠我自己白襪是不存在的(有時用多了無效,就催眠自己涼鞋是不存在的…)。每當下雨天的時候,白襪涼鞋大軍就跟半獸人一樣紛紛出動,一時萬頭攢動,頭昏的我也不知道要往哪一隻腳上踩上去,更別提那股異味了。

當我年記再大一點,進到了研究室,許多自命才氣不凡的男人,為表男人內涵重過於外表,並藐視將其雄才大略投注於自身服裝者,便誓死維護穿拖鞋趴趴走的權利,看在胡桃的眼裡,也不知道這些人對於教授的尊重到哪裡去了。
光鮮亮麗的草包固然無用,但也沒有人說外表和內涵就不能並重啊。
我們不鼓吹以外力改變你原本的樣子(但當然這是你的自由),但是至少可以使其整齊清潔,讓人看了舒適美觀。

好吧,如果你是住在宿舍,胡桃也是可以理解。然而當年我所身處的校園,卻是在一個沒有宿舍的地方,這就讓我打破頭也無法替他們找出藉口了。

是以,我想,時尚的第一課,所要學習的,應該是在自由和尊重間取得平衡。

至於位居兵器榜首的白襪加黑皮鞋就不用提了,早就被大家唾棄到爛,成為女人最不能接受的男人裝扮問卷調查第一名。同理,西裝褲配白球鞋一樣令人倒胃口。

回到大學校園,還有一個常常出現的,就是T恤。T恤吸汗舒適,可列為近代的偉大發明之一,何以我還要來說嘴?然君不見今橫行校園者乃印字T恤,舉凡同業公會、社團活動、班級紀念甚至於寺廟進香,無一不可加入T恤之行列,甚至已然成為大專男生最受歡迎的穿著TOP THREE。 其印字T恤本身固然意義重大,胡桃對於同學們的向心力亦感動萬分。 但是,我真的已經知道你是哪一個社團還有哪一系哪一班的,或是你爸爸從事什麼行業,你媽媽常參加哪一個進香團。你不用四年來都一直告訴我這件事。熱忱到字都已經模糊掉了,我都還可以提醒你。

男人和時尚這檔子事,如果是路人甲乙丙朋友ABC,那也罷。 但若是是自己家的男人,那可就一點都不好笑了。

記得有一次曾在某一位網友的網頁上看到一句話,她形容男友的穿著是:「我是哪裡對不起你,你一定要穿成這樣跟我出門。」我看了不禁絕倒。

嗟夫!女人可以打造自己的時尚,打造你整個衣櫥的時尚,卻難以改變你男人的時尚。

胡桃的第一個男友,也算得上是陽光高壯猛男一名。(年輕無知時的我的定義…)對於打理自己,更是驕傲得不得了。基本上幾乎都沒有什麼問題。問題只在於,每逢出門的時候,他總是喜歡拿一個長方形包包,旁邊有一個約莫直徑七公分的提帶,夾在腋下。然後襯著他的二頭三頭六塊肌,頂著小平頭,得意洋洋的在路上走著。這個畫面有一點熟悉嗎?對了,再想一下,沒錯,就是那個。你在總統府附近常會看到的,或是畫面往東,在官邸附近也常有出沒的。我曾經試圖出聲,但語音未落,便招來一頓斥責。還好那個與假便衣警察約會的年代,並沒有佔掉我太多的人生。

再下來一個男友,一開始一切都看似很美好,美式清爽休閒風。過了一陣子之後,我才發現他衣服就是那兩三件,這也不打緊。最可怕的是他的白色V領T恤都已經發黃了,他還是繼續穿著。穿到我真的沒有臉和他繼續走在路上。他也常常穿一雙很醜的涼鞋,當我還在支支吾吾時,他就說:「怎樣?很好看吧~~我想我穿起來一定很帥很有型。」然後迅雷不及掩耳的買下來。當時受到的打擊太大,我也不記得他到底有沒有穿白襪子在裡面了。好吧!我真的承認,關於涼鞋我有那麼一點歧視,但是涼鞋在女人足下就是美妙性感,在男人大腳上卻僅僅少數能見人。它可以是很居家休閒,但絕對不是男人每天必備的裝備之一。 然而我真的不解的是,該男友每日穿著發黃的V領衫,足蹬類草履,加以虬髯滿面,頭髮毫無秩序,他卻仍自信滿滿的走在路上,還總是覺得自己很有型。胡桃真是想破了胡桃核都還不知道他的自信是從哪來的。他也常常以一股教訓我的語氣告訴我,他是很帥很有風格的。年輕的胡桃不曉得哪來的狗屎運,總是跟自大白目男一掛。 分手之後他還是維持一貫的風格,甚至變本加厲,T恤也持續發黃中。直到連後來認識的新同學都大呼不可思議那是你的前男友,讓我直想找洞鑽進去,怨恨世上為什麼有「前男友」這種名詞。

本小姐又不是天生喜歡找邋遢男當男朋友,只是不曉得為何一交往後全部都鬆懈成這副德行。

我身邊的朋友,不論男朋友是好是壞,是方是圓,過去式或現在式,大多數都曾經為這樣的問題困擾過。

無怪乎吾友有云,「別為禮物煩惱,生日聖誕節情人節,就是打造你男人的最佳機會。」

不是要你追求名牌,不是要你穿個像電視上一樣花枝招展,只要大方得體,這也是一種禮儀。你可以是陽光型斯文型猛男型,但是要注意的是,在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

其實男人的穿著,已經比女人簡單很多;女人對你們的要求,也比對自己的寬鬆很多了。

男人總是要求女人如何如何打扮,但是有沒有想過自己襯不襯走在人家身邊?


唉!男人們,有一個不嚇人的穿著,真的那麼難嗎?







【本文原刊於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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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以前的男朋友」,不僅僅是一個名詞,更是一個身份。和其他眾多的身份一樣:家人、朋友、同學、同事、親戚、好朋友、認識的人…一樣,每個角色都有自己該扮演的分際。

在曾經錯把每個認識的人都熱心當作朋友來對待的慘痛年代後,我強要自己開始謹記教訓。

分手的男朋友有可能是朋友,身分有可能重疊,但不全然。

因為「以前的男朋友」本身就是一個身份。他不是朋友,不是男朋友,更不是男朋友的代替品。當然,有人習慣將其當作床伴或玩曖昧的對象者,不在此限,端視每個人自己的定義。但對我而言,「以前的男朋友」就是「以前的男朋友」。
這個角色本身的順位,低於「朋友」,但大於或等於「認識的人」。

你可以說我無情,不過,或許這就是我。

如果你經歷過一些慘痛或不愉快的感情,深刻體認有些人真的不值得把他們當朋友來對待,你就會瞭了解我的理論基礎。

我不習慣以「舊情人」這個名詞稱之,因為總覺得似乎還有那麼一點纏綣愛戀的意味在裡面。

或許有人問我:你怎麼能忘了那些溫馨浪漫的時光,殷殷切切的甜言蜜語呢?

我說: 那些,該是作為愛侶之間的基調,而不是朋友之間的基礎,不是嗎?否則,朋友怎該是朋友呢? 你可以把這個人人格良善、處事誠懇的地方當作朋友的理由,然不該是那些參有愛意的美好時光。

「前男友」可以是你諮商討論的對象,但萬不該是感情受傷後逃回的避風港。對於有這樣習性的人,我只有瞧不起。

緣分有它一定的軌跡,該斷時就是斷了,否則不過是攪亂彼此生活罷了。對跟你沒有同樣認知的前男友而言,不是你在給予他希望,肆意凌虐他對你感情;要不就是相對的,你也是個滿足他需求的玩具而已。

有人說:你一定沒有深切愛過,才能說過如此無情吧?

我說:我熱切愛過,也為此受傷至深,是以我知道痛苦都需要有適可而止的時候。 否則,只是延長自己的痛苦,或者,是增加他人的痛苦。


某男友的前女友,在得知他交了新女友之後,時時找藉口百般騷擾,甚以傳簡訊告知「如果我等一下忽然在路上昏倒,請不要來找我」云云之類(誰知道你死在那一條路上啊!除非你死前還來得及再傳簡訊告知),年輕時的我百般無奈,鎮日以淚洗面。要是現在,一個耳刮子恐怕就已經賞過去了,告曰,你都幾歲了,不要在這樣像癩皮狗爛泥撒尿好不好?轉身踢男友一屁股,叫他好好想想如何待人處事。 其實我也不是她之後的下一任女友,只是該男友在跟我在一起之前,不管跟誰在一起,都是處處以該為前女友為重,有事必定火速機車飛至服其勞,隨侍在側。是以養成她恃寵而驕的可議心態。然該男友跟我在一起之後,忽然不再事事以她為重,故該小公主一下無法接受這樣的轉變,便開始ㄏㄨㄢ了起來。

現在看起來,一切也不過只是一齣可笑的滑稽劇碼。

自己心態不純,大唱「朋友」或「好朋友」的高調,一切不過是自欺欺人。
如果大家都真的還愛著對方,就請自便,趕快在一起便罷,請不要拖其他人下水。


是以,在我的理論裡,「以前的男朋友」這個身份所要扮演的角色,其分際只有三個字 – 就是『請自重』。


我最討厭的事之一,就是「以前的男朋友」說話處事超過分際、自以為是。


某日在校園內重遇E,E男已婚。在索取我的聯絡方式之後,便常常打電話給我,但卻告曰不要在平常深夜和週末打給他,因為那時間他都和他老婆在一起。 我心裡想,你是把我當作什麼?若不是你自己心裡有鬼,這是你對待一個正常朋友的方式嗎?心底當下冷笑,我一向不是一個熱絡的人,既無寒暄問暖的必要,也無要事請益,更不拿他當是個朋友,自然從來沒打過電話給他。他倒是有事沒事就打電話來,言談之中處處充滿曖昧,或問你記不記得我們以前都怎麼稱呼對方,或問你記不記得這個那個,語調不似對朋友,反倒是跟情人溫存似的。聽了幾次實在覺得索然無味,心想都過了這麼多年,你怎麼還是一點長進也沒有。幸好重逢在我出國前夕,旋即就失去聯絡。



到了美國之後,不知是哪一位仁兄多事,給了L我的MSN聯絡方式。一個疏忽將L男加入,在兩次攀談後,L男言語便大膽了起來,用詞露骨,我驚訝之餘也只是與他虛與委蛇、哼哼啊啊,因為我一直都不是個會當面與人家起衝突的人(現在年紀大了沒耐性很難說)。L男在自得意滿,彷彿完成一篇情色小說之後,忽然問我要不要再當他的女朋友。我不免受到一陣驚嚇,心想當年我好不容易才逃離你,現在居然要我回去,有沒有搞錯。然而,此時L男一轉溫婉的語氣,拿翹了起來。他說:「但是我是沒有辦法談遠距離戀愛的,所以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你必須要回來台灣。」當下,我的驚嚇,就變成一陣狂笑。我捧著肚子笑了一陣,才緩緩的打下「那我想我們還是無法在一起」這幾個字,帶著惋惜的語氣。原來,MSN真的是一個很能偽裝的交談方式。此後,我幾乎不再涉足MSN,省得自找麻煩。



A男是我怪奇見聞錄裡的經典,分手前就跋扈自以為是,分手後一如往常。分手之後幾乎沒有見面,幾次他打電話來邀約,都因我並沒有「遷就」他就讀全美TOP商學院名校的「忙碌」改變我原有 schedule 而作罷。

一次幾乎已經說定了大約七點半吃飯,當天約定的時間快到了,他卻一拖再拖,也不打電話給我,還要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電話詢問。於是過了兩個小時,我說:「那你忙吧!我等一下還有事,如果今天不行也沒關係,那再說好了。」 這一次,我沒有再等他,我想,他有點錯愕。

他以前就是個習慣要人家等待的人,交往期間,曾經他約我吃晚餐,曰晚一些。我甚有耐心的等到晚上十一點,才敢打電話請示,他不但不接電話,兩次後甚至關了機。等到半夜一點多才打電話給我說,他現在在車上,要出去吃晚餐。我惱火,說,我不介意你要我等到一點多再吃晚餐,但是你應該要先告知我,我的時間也是時間,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莫說等那麼久我會胃痛,我也很擔心你。而且這是基本的尊重。
他只回說:「我不是早就跟你說,我們會晚一些吃晚餐嗎?」
他從來就不尊重其他人,也從不顧慮其他人的感受。
這算不上他的劣行之列,這只是他眾多的、微小的、不尊重他人的地方。
感謝他,我變得不再事事敏感哀傷,為男友鞠躬盡瘁。 聽聞其他人再過份的行為,也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雖然如此,我不是一個分手會跟人家翻臉的人。適度的禮儀,我還是會遵守。

另一個週末,他又打電話來,說了吃飯但時間還是敲不定。我建議他,不妨我們吃午餐,他回曰:「你難道不知道,我白天除了上學外,是不出門的嗎?」

喔!好吧!那你就不要出門吧!

我說:「沒關係,那就看下禮拜什麼時候有空,提早說定對大家都比較方便吧。」

他說:「你難道不知道,我是不跟人家約超過三天以後的事嗎?」

喔!那就不要約吧!我也無所謂,不是一定要跟你吃飯。這是一般大家跟朋友相約的方式不是嗎?我想我並沒有逾矩。

他開始火大:「你怎麼今天也不行,明天也不行。我都已經跟你約到兩天以後了,你怎麼都還不行。你以前一個小時前約你都可以,為什麼現在都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你還不知道為什麼不可以嗎?你現在是什麼身份,難道沒有一點理解嗎?以前你的作法就不對,只是因為我是你的女朋友,所以我容忍你,但不代表你可以不對我尊重。現在我們是朋友(或是小於朋友),你更應該對我有基本的尊重。

對於他,我只是冷眼旁觀。我不需要對他說明基本的做人道理,他已經是一個二十八歲的大人了。況且,教導他,也不是我的義務。

一次他剛從南極回來,又打電話來,說是問我最近這裡的電影院還有沒有他想看的某部電影。我說,XX Mall應該還有吧,我前兩天有看到。

他說:「好!我決定了,那你現在就跟我一起去看電影。」好像皇寵加身,我一定要感激涕零,並馬上叩頭謝恩。

我冷冷的說,我現在在看電視,不想出門。

他當場愕然,想是我怎可不接受這莫大的聖恩,一時為之語塞。



分手的男朋友,只有一個,我當他是朋友的。因為他個性溫和,待人誠懇。

至於其他人,我有的,沒有憤怒,大多是驚奇。

為什麼他們總是還自以為能像過去那樣操控我呢?他們在我面前,不過沾沾自喜、耍猴戲的小丑,在驚訝之餘,我不解。更多的時候,我像是處在玻璃的另一面,又或是在電影院裡,靜靜的觀賞與我不相關的鬧劇。他們難道不知道,你們早就失去舞弄我的能力了嗎?那他們現在在奮力舞動的,是什麼呢?

昔日你可以肆意揮霍我的愛,但不代表你這一生將仍可以繼續踐踏我的尊嚴,我也有我應得的尊重,尤其是在我們不再熟稔之後,請記得你對朋友應該要有的分寸。 我不動怒,是因為我有教養,不代表我沒有脾氣。

我彷彿看到幾隻脫毛落齒的喪家犬,張牙舞爪的想要嚇唬人,因為牠們都曾經把那膽小的孩子嚇哭,讓她溫弱的逆來順受。 然殊不知自己早已非牙尖爪利之年,再上演,也是笑話一場;而我,也只是一個冷然的路人。



後記:
1. 這篇文章不只適用在分手的男朋友上,也適用於分手的女朋友。
2. 至於我大多數分手的男朋友無法做為朋友,你可以說我過去常常識人不清,以致於大多人格不善,沒有朋友可當。這一點我不諱言,反正不過是藉由這些例子,來陳述我的原則而已。
3. 不是我蓄意要貶低過去的男朋友,我不對人,只是直指其行為。尊重我的,相對的會獲得我的尊重。






【本文原刊於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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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真的有不能失去的東西嗎?

剛來美國的第一個月,我主要賴以維生的一個雅虎奇摩信箱,似乎被駭客攻破了,我失去了所有的聯絡方式,也失去了所有的回憶。我沮喪得不得了,一直責怪自己為何不早把他們都放到outlook裡,於是我見人就抱怨。
第二個月,我開始認命了,接受了這個失去所有聯絡方式和回憶的事實。
第三個月,我發現,就算沒有舊信箱,我的生活似乎也沒有什麼不同。
第四個月,我的新信箱好像也運作的不錯。附加價值是,我還過濾掉了一些本來就不想繼續聯絡的人。
第五個月,我曾經有過雅虎奇摩信箱嗎?我自問。

到美國的第二個夏天,我的筆記型電腦壞掉了,這次,我失去的更多,包括前一年所有的筆記、照片、信件,還有當時正在上課所做的重要筆記。諷刺的是,電腦壞掉的前兩天,我還正在想應該來做個backup,真痛恨墨非定律。

但是這一次,我居然沒有太大的感覺,只是對於要再花一筆錢處理電腦而傷腦筋。

朋友見到我並不甚沮喪,問我,怎麼你一副沒事的樣子呢?

我說,我也不知道。只是,從上次的經驗裡,我發現,就算失去什麼你覺得很重要的東西,過一段時間以後,漸漸的,也就沒有什麼感覺了,對生活也不會真的有什麼影響。或許,有一天你才倏然想起,你曾經有過這個東西。所以其實,好像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失去的…

這是我第一次說出這樣的話,我自己都覺得很驚訝。

因為,我是一個非常執著於「失去」這件事的人。

我對於「失去」的恐懼,已經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 從小我對於所有事情的態度,都是如此。

尤其是感情。


第一次談戀愛分手的時候,我在二二八公園裡痛哭失聲、涕淚縱橫,哭到鼻血不止。心想,我怎麼能失去你呢?失去你,就等於失去整個世界。每日醒來,有如行屍走肉,只能望著陽光茫然。我常常跑到過去等他來接我的地方,坐在那裡,望著以前他來的方向,等著一個永遠不會再來載我的人。最可怕的事,是我無法預期痛苦的盡頭,不知道這一切什麼時候會結束,只能無奈的日復一日下去。
我一直以為,我不能沒有他,然而,從歐洲旅行回來之後,我驚奇的不藥而癒,自此拒絕與他無意義的見面。


另一次分手,短時間我暴瘦了一大圈,連不甚熟的友人都對我說,你那麼瘦還減肥嗎? 我搖搖頭。友人接著說,瘦成這樣,那你如果不是減肥,就是生癌(台語)。
分手之時,曾經,我拉住他,說,我不能失去你。
爾今,倏忽已數年,我真的不能失去他嗎?


又另一段感情裡,某君八爪章魚的行為被我知道後,我維持著超乎自己想像的冷靜,繼續坐在那條愛情船上,彷彿沒有見到八爪章魚觸角所及不同城市甚至不同國籍的其他女人,像水鬼扯腳般朝我撲來。

我甚至沒有勇氣開口說分手,深怕一出口,對方就會輕易允諾。

吾友B是一個泰國人,每次見他總是說說笑笑,甚少聊到正經事。一日我們談起八爪君之事,B不解的問,他這樣你怎麼還能忍受他。

我說:「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覺得,如果他真的需要很多的愛,我會盡我所能給他很多的愛。」

B嘆了一口氣,說:「你太耽溺於愛情中,你太執著失去這件事了。」

泰國人篤信佛教,B也一反平時開我玩笑的態度,嚴肅的對我說:「葉會落、樹會爛,世界上沒有事物會永遠存在。一切的東西會存在,也會消失。你無法永遠擁有它們,沒有東西是可以一直留在你身邊的。你必須要學習放手,不要一直把自己沈浸在這樣的情緒中。」

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我也知道;只是我多年來就是想不明,直至當刻。

掛上電話,我沈思良久。

在愛情裡,我常常憂慮將來可能的失去,以致於無法輕鬆享受當下每一刻的美好。

當愛情離我而去時,我無法接受,一次又一次的將自己困在時間的鬼屋裡,


我下定決心要治癒自己。 於是,我拿出一張大白紙,用一隻紅蠟筆在上面寫著:

『我最害怕的事 --> 失去,離開,與缺乏安全感 --> 但是沒有東西會永遠留在你身邊,有一天它們終將會消逝。』

我將這張寫滿英文的大紙貼在我房間的牆上,每日如催眠般的自療。


後來,我發現,那些曾經我以為不能失去的感情,它們在我生命裡的消逝過程,亦如同我的雅虎奇摩信箱般。 原來,愛情的遺忘軌跡,不過如是。


每一個當下,我無法想像,失去他們我會怎樣。 時間經過,我發現,也不過就是這樣…



後記:
1. 身體、健康之類的東西不在本文討論之列,這是另一層次的東西;至於生命,失去了就沒戲唱了。
2. 最近我的朋友們似乎都不甚開心。本文獻給所有的朋友們,包括為友誼煩惱,為該不該丟東西而困擾的。
3. 健忘的人 == 快樂的人,與大家共勉之。
4. 那張大紙,若用母語中文寫,我怕太直接了,我的心臟會負荷不了...






【本文原刊於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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