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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綿羊頭吃完pizza走出來,傍晚的微風吹來,很是舒爽。我們牽著手,打算散步回去,順便消化一下被漲滿的胃袋。

今天好像有一點不尋常,原來路上有許多人走著,而且個個一副精心打扮過的樣子。是了,今天是禮拜五的晚上。難怪男的不是西裝就是勁裝,女的不是高貴典雅就是辣到爆。或是情侶相偕浪漫燭光晚餐,或是一群人直殺pubs, clubs。小城裡一脫平常晚上死氣沈沈的樣子,熱鬧了起來。

我跟綿羊頭頓時有如大夢初醒。

綿羊頭說:「我們好像很久很久沒有去任何的pub或是club了喔!」

胡桃:「是啊!不過可能是大家都走了,我們朋友少了的關係吧!而且我們也有很多事要做。反正,我向來對這些興趣也不大。」

綿羊頭:「倒也不需全盤否定,至少我們兩個人在餘暇,也該自己去放鬆一下。偶爾去吃頓浪漫的晚餐什麼的。」

他又接著說:「而且….你看看我們兩個的穿著….」

我們兩個互望了一下,大笑了起來。

綿羊頭身著運動服,上面還印有學校字樣;我則是穿著一件有破洞的牛仔褲走來走去。 破洞很時髦?不好意思,非也非也。該破洞位處跨下,不過洞甚小,所以一開始沒有發現。

果然,在這群衣光鬢影中,顯得相當的突兀。

綿羊頭裝了個哭臉,用哀怨的眼神定定的望著我,說:「唉…沒想到,我們的感情已經走到了這一步…邋遢的裝扮,沒有浪漫的晚餐….難道,真的已經到了這一個點嗎?」

我回了個鬼臉,說:「是啊!你就接受這個事實吧…」

綿羊頭嘆了口氣,稍微正經了起來:「我們是不是老了,變得比較不浪漫了?」

我笑了笑:「不是啊!你不覺得,這樣其實也挺浪漫的嗎? 兩個人開開心心的吃飯,乘著晚風這樣手牽手的散步回家,我覺得才是浪漫呢!」


到底什麼是浪漫呢?是燭光晚餐兼雙人慢舞嗎?還是拿把吉他在窗下唱足三天三夜?又或是送上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又也許只是靜靜的坐在塞納河畔,浸在咖啡香中,互望著對方呢?

也許,它們全都是浪漫的一部份呢?

天曉得我這個人是出了名的不浪漫(其實完全是子虛烏有,人家給我扣上的大帽子),水瓶座的原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再加上我又有塞納河畔呼呼大睡的事蹟,自是成了朋友間指證歷歷的頭號不浪漫犯。

關於塞納河睡記現場重建的狀況是這樣的,當日我與好友開心果先生、腰果小姐二人共遊巴黎,甚愛咖啡的他們,覺得在花都左岸的咖啡座,捧著杯香氣四溢的咖啡,望著熙來攘往的人朝,煞是浪漫。

其實,我倒是沒什麼感覺,想想走了那麼久,腿也酸了口也渴了,坐下來歇歇腿也是挺好的。於是,我們就進了一家好像很有名的咖啡店。(年代久遠,實在想不起來名字)我點了杯柳橙汁,呼嚕嚕的一口灌下,好是暢快。旁邊的其他遊客有點吵,我偷望了開心果和腰果,他們正沈浸在左岸咖啡館裡的浪漫氣氛中,偶爾會聊上幾句,但大部分時間,似乎是在沈思,又像是悠游在浪漫大海中,處於一種離神狀態;可能是在感嘆於此極致浪漫之地,惋惜另一半無法在側共享。 嗯!不要打擾他們,不要打擾他們,不要打擾他們…呼…呼呼...就這樣,睡著了…還是趴在桌上睡著了。 我走了一天,兩腿腫的跟死豬腿似的,又累又渴又餓(註一),現下有椅可坐有桌可趴,自然也就沈沈睡去。自此之後,胡桃與不浪漫,就被劃上等號了。

現在想起來,其實巴黎還是個好地方的。藝術文化美食時尚玩樂,沒親身試過,實在無法形容那種感覺。現代隱於古典,恰到好處。只是大城市自然還是有大城市的問題,我的浪漫情懷,也在到巴黎的第一日,欲乘的地鐵線停駛,改坐公車其又換路線站牌,路上為迎接兩千年到來施工而漫天黃沙,旅館周遭一堆色情工業滿地酒瓶碎屑,餓到暈又被餐廳侍應狗屎對待,而稍減了一些些。


話又說回來,我真的那麼不浪漫嗎?


我很愛逛超級市場,尤其是跟男朋友一起逛。兩個人共推一把推車,說說笑笑,一起討論今天晚餐的內容,兼以一些雜七雜八的話題,總讓我有一種溫馨甜蜜的感覺。

有時候什麼也不做,喝完咖啡,在公園的草坪上發楞,也就是一種浪漫了,還是一種很幸福的浪漫。感覺時間靜靜的在身邊滑過,也就只有在這種時刻,才能感受到時光的流動。

下雪天也是浪漫的,雖然放學回家時,一百公尺也會冷的牙齒打顫,髒話都吐不出來,還要提防在冰上摔爆。但是雪天真不虧戀人最愛的場景之一,要不然擅長營造氣氛的韓國人怎麼會投資冬季戀歌?

記得冬天的某一日,我和綿羊頭過街準備到對面的咖啡座去,馬路與人行道間積了半人高的雪(註二)。我望了望那堆足足到我腰的雪,像長城般往兩頭延伸,實在找不到通道可以爬進去,便開始興嘆了起來。

沒想到一向頗愛面子的綿羊頭,居然微笑的問我:「小姐,你需要我的幫忙嗎?」

我點了點頭,但不知道他要搞什麼鬼。

忽然,綿羊頭一把橫抱起我,就大步的跨過雪堆去。

與咖啡店相隔的,是一大面光潔的落地窗。雖然窗外細雪飄飄,但已足以讓店內的顧客們,把剛剛上演的戲碼瞧的一清二楚。店內坐在窗邊的一對中年情侶,對我們微笑著。我脹紅著臉,兼以尚未回復的驚嚇,還得跟綿羊頭走進咖啡店,去買他的espresso。

不過,好像也挺浪漫的;只是,怪小說的。


我總是記得,在Fort Lauderdale的機場,那個濕濕黏黏的夏日,我因為班機誤點,讓綿羊頭在機場乾等了三個小時。我一出關,便急急忙忙的跑著,雖說不是我的錯,但我仍對他覺得好生抱歉。從海關到入境大廳,有一座電扶梯從二樓通往一樓去。我甫踏上電扶梯,往下望去,就見到綿羊頭抬起頭往我的方向微笑著,手上,拿著一枝玫瑰花。然後我越來越近,越來越近,直到觸到那株豔紅的玫瑰為止。

每每想起來,總覺得好像電影的情節,就見鏡頭往下移動,然後越靠越近,直至兩方交會。(註三)

這應該也是浪漫的吧?至少,我的某位日本男性友人,聽了就大呼驚奇,直曰以他們保守好面子的態度,絕對無法拿著一枝紅玫瑰在機場等上三個小時的。 不過,我還是覺得不能一概而論,不過因人而異罷了。 其實,也別以為綿羊頭就是挺浪漫的,我明明一開始有瞥見到他把紅玫瑰藏在小紙袋裡,等看到我才趕快匆匆忙忙拿出來。


不知我的浪漫是否已氾濫成性了,連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我都還覺得浪漫。比如說,我們看NBA的時候,兩個人會玩腳指大力士的遊戲。就是類似手指大力士,但是是用腳指頭玩,多數是用大腳指去扭對方的大腳指,有一種要拗斷的感覺。我每次一開始都很狠,到最後都被他的綿羊腳扭得痛的哇哇求饒。


漸漸的,我發現,原來,浪漫是不需要去定義的,只需要去感受就好。

浪漫,可以堆砌,亦可以不經意。有時,一瞬間的浪漫,往往更長踞心上。

是吧! 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成為浪漫之人。




備註:

註一:
當時我們為了省錢,都是早餐在旅館裡面吃附送的早餐吃到胃快破掉,早餐內容為1. 法國棍子麵包或可頌; 2. 柳橙汁; 3. 茶或咖啡;附上奶油或果醬任選。 我每天都狂塞可頌,狂慣柳橙汁,到撐不下為止,此實為儲存熱量,以供一日下來之行走。然後中午就可以不用吃午餐,晚上再早一點吃晚餐。這樣一天就只要花一頓的餐費。
結果我後來回到台灣,有大半年不敢吃可頌,連想都不敢想,因為一想到就想吐。
事後還被綿羊頭笑得要死,說我到巴黎,其超級精華之一的美食,居然沒有享受到。

註二:
冬天雪若下的太大,都會有堆雪車來把馬路上的雪推到馬路邊,以便交通。於是就造成了馬路上幾乎沒有雪,人行道上有一些些雪,但是馬路與人行道的中間卻堆的像個雪造的長城般。每次跨過去都要死要活的…

註三:
但如果是現在,我飛機誤點讓他大爺乾等三個小時,早就被鞭數十,驅之別院了。玫瑰?玫瑰個頭咧!






【本文原刊於2005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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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lnutshe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